盘龙药业: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2018-04-20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作为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盘龙药业”或“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根
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等有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盘龙药业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
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净额及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875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
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完成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
(A 股)2,167 万股,发行股份全部为新股,不安排老股转让,每股面值 1 元,
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10.03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21,735.01 万元,发行费用总额
为 3,330.19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18,404.82 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于 2017 年 11 月 8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
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 ZF10909 号《验资报告》。
2、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余额
单位:人民币元
明细 金额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184,048,213.21
减:2017 年度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2017 年度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2017 年度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加:2017 年存款利息收入减支付的银行手续费 207,172.41
2017 年末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金额 4,552,759.60
累计使用自有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 299,127.19
2017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189,107,272.41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
益,根据《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
公司针对募集资金建立了专户存储制度,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太白
小区支行开设了四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
以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与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太白
小区支行的上级单位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于 2017 年
12 月 3 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
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号,募集资金账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行 账户类别 账号 期末余额 备注
募集资金专户 102471368418 110,466,687.06 用于生产线扩建项目
中国银行西 募集资金专户 102071367372 36,654,551.81 用于研发中心扩建项目
安太白小区 用于营销网络扩建及信息
募集资金专户 102471368509 23,354,791.11
支行 系统升级建设项目
募集资金专户 102071367418 18,631,242.43 用于补充营运资金
小计: 189,107,272.41
三、2017 年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17 年,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尚未动工,项目资金尚未使用。
2、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 2017 年度无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3、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4、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5、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尚未投入,不存在募集资金结余的情况。
6、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情况。
7、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189,107,272.41 元(含利息收入)。
8、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 2017 年年度募集资金项目的资金使用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深圳市盘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
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 2017 年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意见
根据“信会师报字[2018]第 ZC10173 号”《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
证报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 2017 年度《关于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
44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深证
上[2015]65 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贵公司募
集资金 2017 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工作
保荐代表人通过资料审阅、现场检查、访谈沟通等多种方式,对盘龙药业本
次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包括:
查阅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中介机构相关报告等资料,并与公司高管、
中层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沟通交流等。
八、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盘龙药业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
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盘龙药业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
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此页无正文,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高启洪 孙芳晶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4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