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龙药业: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2018-11-13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为进一步提高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盘龙药业”)规
范运作水平,促进公司健康发展,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
“保荐机构”)作为盘龙药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根据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
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盘龙药业进行了 2018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现将培训情
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基本情况
持续督导机构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培训时间 2018 年 10 月 29 日
培训地点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培训人员 保荐代表人:高启洪、持续督导专员:胡铖
培训对象 盘龙药业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本次培训详细介绍了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股
东买卖公司股份的相关规定,针对违规案例进行分析,并重点
讲解了《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
培训内容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
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股份减持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
进一步强调了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的相关规定,分析了变更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案例。
二、上市公司的配合情况
保荐机构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工作过程中,公司积极予以配合,保证了培训
工作的有序进行,达到了良好的效果。
三、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结论
保荐机构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相关的要求,对盘
龙药业进行了 2018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保荐机构认为:通过本次培训,公司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加强了关于股票买卖行为规范
的认识,明确了减持新规的具体要求,进一步理解其在合规交易、信息披露等方
面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同时,知悉了募集资金使用的规范要求以及变更募投
项目的方式及合规程序。本次培训达到了预期目标,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此页无正文,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 2018 年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高启洪 孙芳晶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11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