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龙药业: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余劲松)2019-04-29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
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以及《公
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在 2018 年勤勉尽职,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
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董事会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中国
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的保护若干规定》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有关要求,现将 2018 年
度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和列席会议情况
2018 年,公司共召开 8 次董事会,本人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了全
部 8 次董事会会议,没有缺席且未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应出席会议
并行使表决权的情形。2018 年,公司共召开 1 次年度股东大会,本人列
席了会议。
2018 年,公司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本人
在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核后,提出了合理建议,尽到了独立
董事应尽的义务。除本人认为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
司参与设立合伙企业的议案》中合伙企业投资范围约定不明确,为减少公
司投资风险,不同意上述议案外,董事会其他议案均投以赞成票,没有提
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18 年,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本人作为公
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会提交的需由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的议案及相
关材料进行审查,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当承担的职责 ,
确保了董事会决议的合法合规以及科学性。
三、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积极参
与公司薪酬绩效考核等事项的讨论,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
职责情况,并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2、提名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通过在日常工作及
董事会、股东大会参会工作中,深入广泛地熟悉和了解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情况,以更好地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工作中做到情况清
楚并做出有效的提名意见。
四、对公司现场检查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利用参加现场会议的机
会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通过电话和邮件形式与董事会秘书以及其他管理
层人员保持密切联系与沟通,及时了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生产经营活动、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和财务运行等方面的情况。在本报告期
内,本人对公司的现场检查中未发现公司存在异常情形和重大缺陷的情况。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工作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积极参加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
项议案,利用自身的法学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持
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严格按照证监会和交易所的有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确保
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
六、其他工作
1、报告期内,无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报告期内,无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
况发生;
3、报告期内,无独立董事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发生。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余劲松
电子邮箱地址 yujs@ruc.edu.cn
2019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