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龙药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4-29
证券代码:002864 证券简称:盘龙药业 公告编号:2019-027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盘龙药业”)
于 2019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相关会计政策变更
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发布《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
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
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二)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将根据上述文件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尚未执
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
(三)变更日期
依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
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本
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财会[2018]15 号)的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的列报,并对可比
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相应进行调整:
1、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列示为“应收票据及应
收账款”项目;
2、原“应收利息”和“应收股利”项目合并列示为“其他应收款”
项目;
3、原“固定资产清理”项目并入“固定资产”项目列示;
4、原“工程物资”项目并入“在建工程”项目列示;
5、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付票据
及应付账款”项目;
6、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
“其他应付款”项目;
7、原“专项应付款”项目并入“长期应付款”项目列示;
8、在利润表中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将原“管理费用”项目中的
研发费用重分类至“研发费用”项目单独列示;
9、在利润表中“财务费用”项目下新增“其中:利息费用”和“利
息收入”项目;
10、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新增“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
益”项目。
公司执行本次财务报务格式变更,对可比期间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对公司总资产、净资产及净利润不产生影响。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
准则解释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
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会计政策变更相关事项审查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
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
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
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
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监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
准则解释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
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