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龙药业: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焦磊鹏)2021-04-13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2020 年本人严格按照《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
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与《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
要求,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勤勉尽责,维护了公司整体利
益,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0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
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向各位股东汇报如下:
一、参加会议情况
2020 年公司共召开 9 次董事会及 1 次年度股东大会,所有会议的召开均符
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以现
场及通讯方式出席了全部会议,没有缺席或未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并行使
表决权的情形。
在行使表决权方面,本人在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核后均投以赞
成票,没有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或弃权的情形。以下是本人上年度出席
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
1. 出席董事会情况:
姓名 工作时间 应出席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焦磊鹏 2020 年度 9 9 - -
2. 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姓名 工作时间 应出席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焦磊鹏 2020 年度 1 1 - -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在上年度中,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
的规定,对公司董事会提交的需由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的议案及相关材料进行
了审查。本人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1. 2020 年 1 月 6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上,就会议审议《关
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 2020 年 4 月 17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上,就会议审议《关
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及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
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2020 年度
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
于<2020 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司 2020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
预计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等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3. 2020 年 5 月 16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上,就会议审议《关
于<公司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柞水县支行申请授信额度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议
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4. 2020 年 5 月 25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上,就会议审议《关
于<子公司收购陕西博华医药有限公司 51%股权>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5. 2020 年 8 月 21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上,就会议审议《关
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
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议案》、《关于<公司
在陕西省慈善协会设立亿元盘龙慈善基金>的议案》、《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陕西
商洛盘龙植物药业有限公司资产处置>的议案》、《关于<公司追加使用闲置自有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等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6. 2020 年 12 月 15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上,就会议审议《关
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等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7. 2020 年 12 月 28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上,就会议审议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工作思路及工作要点>
的议案》等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
2020 年度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情况:2020 年度,本人共参加 1 次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会议,期间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履行相关职责,审
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
督。
2.提名委员会工作情况:2020 年度,本人参加了提名委员会 1 次会议,期
间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履行相关职责,通过在日常工作
及董事会参会工作中,深入广泛地熟悉和了解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认真审查了现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以更好地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的提名工作中给予有效的提名意见。
3.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2020 年度,本人参加了 5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期
间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对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的
编制与披露、各季度内部审计工作的总结和计划等事项进行了审议。
四、对公司现场检查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利用参加现场会议的机会对公
司进行现场考察,保持与公司董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的沟通联系,及时了解
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的执行、生产经营活动、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和财务运
行等方面的情况,掌握公司动态,关注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监督公司的规范
运作。在本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的现场检查中未发现公司存在异常情形和重大
缺陷的情况。
五、培训和学习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学习了中国证监会、深圳证监局以及深交所的有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提高履职能力,切实加强对公司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
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六、其他工作
1.报告期内,无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报告期内,无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3.报告期内,无独立董事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焦磊鹏
电子邮箱地址:jiaoleipeng83@163.com
2021 年 4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