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龙药业:监事会2020年度工作报告2021-04-13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 年,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和
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尽职地履行监督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
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具体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 2020 年主要工作
(一)报告期内,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监事会成
员认真学习《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及相关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国家法律、
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维护公司利益,履行监督
职责。
(二)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列席或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决策程序
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履行情况进行了严格监督。
(三)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开展各项工作,加强各项工作的落实。2020 年列席
董事会会议 10 次,年度股东大会 1 次,监事会共召开会议 7 次,审议并通过议案 24
项,具体情况如下:
时间 届次 审议事项
第 三 届监 事会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2020 年 1 月 6 日
第三次会议 议案》
议案一:审议通过《关于<2019 年年度报告>及<2019 年
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议案二:审议通过《关于<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
案》
第 三 届监 事会 议案三:审议通过《关于<2020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
2020 年 4 月 17 日
第四次会议 案》
议案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议案》
议案五: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 2019 年度工作报告>
的议案》
议案六: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
议案》
议案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议案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议案九:审议通过《关于<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报告>的议案》
议案十:审议通过《关于<2019 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
自查表>的议案》
议案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议案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
易预计的议案》
议案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020 年 4 月 27 日 第 三 届监 事会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
第五次会议 议案》
2020 年 5 月 25 日 第 三 届监 事会 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收购陕西博华医药有限公司 51%
第六次会议 股权的议案》
议案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
要的议案》
议案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第 三 届监 事会 议案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在陕西省慈善协会设立亿
2020 年 8 月 21 日
第七次会议 元盘龙慈善基金的议案》
议案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陕西商洛盘龙
植物药业有限公司资产处置的议案》
议案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追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2020 年 10 月 23 日 第 三 届监 事会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
第八次会议 议案》
议案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第 三 届监 事会 金管理的议案》
2020 年 12 月 15 日
第九次会议
议案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20 年度有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本着对全体股东和公司负责的原则,严格按照《公司 法》
和《公司章程》所赋予的职责,积极行使权力、忠实履行义务,并按照公司 《监事
会议事规则》规范监事会日常监督和议事行为,有效地发挥了监事会的监 督作用。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财务情况、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
根据检查结果,公司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有关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0 年,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
开程序、决议事项、执行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全过 程的监
督和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
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要求依法经营;公司的决策程序严格遵循了《公司法》、《证
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以及《公司章程》所作出的各项规定,建立了较为完
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发展需求持续健全完善。信息披露
及时、准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勤勉尽职、开拓进取,均
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未发现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损害公司股东、公司利益
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通过听取公司财务负责人的专项汇报、审议公司年度报告、
审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等方式,对 2020 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
和经营成果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和审查。认为:公司财务核算准确、内控机制有效、财
务状况良好,财务报告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现虚假记载或重大
遗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该报告真
实、客观、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监事会对 2020 年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有效监督,认为公司募集资
金的使用能够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执行,不存
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在募集资金管理上,能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的规定执行,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公司对外投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了 2 次对外投资行为:
1.全资子公司陕西盘龙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并购陕西博华医药有限公司,持股比
例 51%;
2.全资子公司陕西盘龙医药保健品有限公司投资新设立公司陕西盘龙云康网
络科技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51%。
监事会对公司上述资产收购行为的法定程序、定价公允性等进行了监督,认为:
公司上述资产收购行为,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决策结果合法有效,交易价格公允、
合理,不存在内幕交易、损害股东的权益的情况。
(五)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检查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监督,发生关联交易事项如下:
1、公司向柞水嘉华天然气有限公司采购天然气;
2、陕西商洛盘龙植物药业有限公司向陕西欧珂药业有限公司销售中药饮片;
3、陕西盘龙医药有限公司向陕西欧珂药业有限公司采购酒精。
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价格公允,没有违反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符
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提供担保的情况,未发生关
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也无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七)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及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
行了审核,认为: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实际需要,对公
司经营管理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有效
开展,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出具的《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八)对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真审议了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
核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九)公司建立内幕知情人信息管理制度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严格执行内幕信息保密和登记管理,认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
知情人严格遵守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报告期内未发生内幕信息在公开披露前
泄露的行为,也未发现相关人员利用内幕信息从事内幕交易的情况。
三、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1 年,监事会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继续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积极适应公司的发展要求,加强自身的学习,谨
遵诚信原则,加强监督力度,以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不受侵害为己任,促
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和经营管理的规范运营,树立公司良好的形象。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4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