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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盘龙药业:关于公司监事亲属在窗口期买卖公司股票、短线交易暨致歉的公告2022-03-31  

                            证券代码:002864            证券简称:盘龙药业        公告编号:2022-020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亲属在窗口期买卖公司股票、短线交易
                                  暨致歉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期收到公司监事

何俊先生出具的《关于本人亲属在窗口期买卖公司股票、短线交易的情况暨致歉

说明》,获悉何俊先生之子何侃先生于 2022 年 3 月 2 日买入了公司股票 300 股,

并于 2022 年 3 月 28 日卖出了公司股票 300 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

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构成窗口期买卖公司股票、

短线交易行为,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短线交易的基本情况

     经核查,何侃先生证券账户交易记录存在短线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形,具体交

易情况如下:

      日期           交易方式    交易方向   交易数量/股   交易价格/元   交易金额/元

2022 年 3 月 2 日    集中竞价      买入        300           27.92        8376.00

2022 年 3 月 28 日   集中竞价      卖出        300           63.91       19173.00

     公司计划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披露《2021 年年度报告》,何侃先生上述交

易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亲属不得在窗口期买卖公

司股票的相关规定,并且构成短线交易行为。上述交易产生收益为 10797.00 元

(计算方法:卖出成交价格*卖出股数-买入成交价格*买入股数=63.91 元/股

*300 股-27.92 元/股*300 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何侃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

    二、本次短线交易的处理情况及公司采取的措施

    公司知悉此事后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对该事项进行了核查,何俊先生及其子

何侃先生亦积极配合、主动纠正。公司对本次事项的处理措施如下:

    1.本次短线交易属于何侃先生不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致,其买卖公

司股票为本人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独立判断而作出的决定,不存在利用内幕信

息进行交易谋求利益的情形,何俊先生事先并不知晓相关情况,且未告知亲属公

司经营相关情况。

    何俊先生对于未能及时尽到督促义务深表自责,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

意,并承诺以后将进一步学习和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自觉维护证券

市场秩序、并督促亲属执行到位,保证此类情况不再发生。何侃先生已深刻认识

到此次事项的严重性,对因本次短线交易而带来的不良影响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

挚的歉意,并将在今后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在证券交易系统操作过程中谨

慎操作,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2.根据《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在国务院批准的其

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

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

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然人股

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

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按照上述规定,何侃先生本次交易所获收益应归还公司所有。截至本公告披

露日,何侃先生已将本次短线交易所得收益 10797.00 元全部上交公司。
    3.何俊先生及其直系亲属承诺:将自觉遵守《证券法》第四十四条关于禁止

短线交易的规定,自最后一笔买入公司股票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卖出公司股票,自

最后一笔卖出公司股票之日起六个月内不买入公司股票。

    4.公司董事会将进一步加强培训宣导,要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上述人员的直系亲属引以为戒,认真学习《公司法》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审慎操作,规范买卖公司股票行为,

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三、备查文件

    何俊先生出具的《关于本人亲属在窗口期买卖公司股票、短线交易的情况暨

致歉说明》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