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龙药业:监事会2021年度工作报告2022-04-26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董事、监事:
2021 年,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
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尽职地履行监督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
的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现将具体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 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情况
(一)报告期内,在公司全体股东的大力支持下,在董事会和管理层的积极
配合下,监事列席了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参与公司重大决策的讨论,依法监
督各次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议案和会议召开程序。
2021 年监事会成员列席年度股东大会 1 次,临时股东大会 1 次,董事会会
议 7 次;监事会共召开会议 6 次,审议并通过议案 21 项。监事会会议的召集、
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
议程序合法、有效。全体监事对提交至监事会审议的议案未提出异议。
(二)具体审议议案情况如下:
时间 届次 审议事项
2021/1/4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 1.审议通过《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会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20 年年度报告>以及<2020 年年度
报告摘要>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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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 2020 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6.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021/4/9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
8.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9.审议通过《关于<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
议案》
10.审议通过《关于<2020 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的议案》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
的议案》
2021/4/27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2021
次会议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的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
案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
订稿)>的议案》
2021/7/23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 3.审议通过《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
次会议 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与填补措施以及相关主体
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4.审议通过《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修
订稿)>的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
案》
2021/8/20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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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26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次会议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21 年度有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严格按照《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依法独立履行职责,认真履行法律和股东所赋予的
监督职权和职责。监事会按照《监事会议事规则》规范监事会日常监督和议事规
则,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财务情况、内部控制、募集资金、关联交易等事项进
行了认真监督检查,有效地发挥了监事会的监督作用。
根据检查结果,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有关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1 年,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董事会
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执行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全过程
的监督和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经营运作规范,决策合理,公司董事会能够严
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要求依法经营;
公司的决策程序严格遵循了《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以
及《公司章程》所作出的各项规定,建立了内部控制制度,并结合相关法律、法
规与公司发展需求持续健全完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切实履行了职责,维护了
公司、股东、职工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董监高成员的培训持续加强。
(二)公司财务检查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通过听取公司财务负责人的专项汇报、审议公司年度
报告、审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等方式,对 2021 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
财务管理和经营成果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和审查。认为:公司财务核算准确、内控
机制有效、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报告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
现虚假记载或重大遗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无保留意见
的审计报告,该报告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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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监事会对 2021 年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有效监督,认为公司募
集资金的使用能够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
定执行,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在募集资金管理上,能严格按照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公司对外投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了 2 次新的投资行为:
(1)陕西盘龙医药研究院投资设立陕西秦脉医疗制剂集中配制有限公
司,持股比例 60%;
(2)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投资设立陕西秦龙药康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拟出资 4000 万元。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外投资行为,符合法定程序,决策结果合法有效。
(五)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检查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监督,发生关联交易事项如
下:
公司向柞水嘉华天然气有限公司采购天然气,发生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
合有关《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价
格公允,没有违反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需要,不存
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提供担保的情况,未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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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也无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
况。
(七)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及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进行了审核,认为: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实际需
要,在公司经营管理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保证了公司经营活动的
有序有效开展,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董事会
出具的《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
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八)对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审议了公司《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董事会编制的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认为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
为。
(九)公司建立内幕知情人信息管理制度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严格执行内幕信息保密和登记管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
遵守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报告期内未发生内幕信息在公开披露前泄露的
行为,也未发现相关人员利用内幕信息从事内幕交易的情况。
三、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2 年,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继续勤勉尽责履行监督职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监事会 2022 年
度的工作计划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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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监督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积极督促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有效运行,进一
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加强落实监督职能,依法参加公司股东大会、列席公司董事会,及时掌握
公司的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合规性;
3、检查公司财务情况,通过定期了解和审阅财务报告,对公司的财务运作情
况实施监督;
4、加强与董事会、管理层的工作沟通,继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
情况进行监督,防止损害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行为发生;
5、加强对公司对外投资、资产处置、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的监督;
6、持续推进监事会自身建设,提升自身的业务水平以及履职能力,有针对地
加强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内控建设、公司治理等相关方面学习,更好地发挥监
事会的监督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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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
2022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