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龙药业:关于公司监事收到陕西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2022-05-18
证券代码:002864 证券简称:盘龙药业 公告编号:2022-042
债券代码:127057 债券简称:盘龙转债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收到陕西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
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何俊于近日收到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以下简称“陕西证监局”)出具的《关于
对何俊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陕证监措施字[2022]12 号)(以下简
称“决定书”),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决定书的主要内容
何俊:经查,你担任公司监事期间,你的儿子何侃 2022 年 3 月 2 日至 2022
年 3 月 28 日期间累计买入公司股票 300 股,累计卖出公司股票 300 股。上述违反
了《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构成短线交易。根据《证券法》第一百七十条
第二款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你应认真汲取教
训,本人及直系亲属要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严格规范交易行为,杜绝此类违
法行为再次发生,并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
报告。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0 日内向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 个月内向有
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相关说明
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上述行政监管措施后高度重视,将认真吸取教训,引
以为戒,严格规范交易行为,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公司也将进一步加强培训
宣导,要求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持续学
习《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上述行政监管措施对公司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注意投资风险。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