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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盘龙药业:半年报监事会决议公告2022-08-25  

                        证券代码:002864          证券简称:盘龙药业           公告编号:2022-051
债券代码:127057           债券简称:盘龙转债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

二十次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8 月 12 日以邮件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

    2.本次会议于 2022 年 8 月 23 日 14:00 在西安市灞桥区现代纺织产业园灞

柳二路 2801 号陕西盘龙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用现场

与通讯相结合召开的方式进行。

    3.应出席监事 5 人,实际出席监事 5 人。

    4.公司监事会主席罗庆水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

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地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
    《2022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2022 年半年度报告》,其摘要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2022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终止、变更

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本次终止“营销网络扩建及信息系统升级建设”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

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公司目前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作出的调

整,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剩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符合《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

(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审批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鉴于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现拟提名罗庆水先生、朱文锋先生、马慧女士

为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任期三年,自股

东大会会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届时将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
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1)提名罗庆水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提名朱文锋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提名马慧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

表决。

   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审议激励计划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实施激励

计划能够有效调动中层管理人员、核心业务/技术骨干人员的积极性,有利于公

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 2022 年 限 制 性 股 票 激 励 计 划 ( 草 案 ) 》 全 文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旨在保证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激励计划规范运行,

能够建立股东与公司管理团队和核心骨干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不会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核查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的人员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

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

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

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情形;不存在根据法律法规

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

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

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

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

划前 5 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对公示情况的说明。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8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