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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盘龙药业: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终止、变更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22-08-25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终止、变更并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中泰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盘龙药业”或“公司”)2017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持续
督导保荐机构,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中泰证券对盘龙药业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持续督导期限已经届满。鉴于盘龙药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
毕,中泰证券继续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履行持续督导职责。中泰证券对盘龙药业
本次终止实施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
审慎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875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
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167 万股,发行价格为
10.03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21,735.01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
资金净额为 18,404.82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信会
师报字[2017]第 ZF10909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
专户存储,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截至 2022 年 8 月 15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如
下: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募集资金实际投入
  序号            募投项目       总投资(万元)
                                                          (万元)          金额(万元)
   1      生产线扩建项目                11,035.00             11,035.00           12,157.97
   2      研发中心扩建项目               3,661.59              3,661.59            3,152.96
          营销网络扩建及信息
   3                                     2,333.02              2,333.02             634.14
          系统升级建设项目
   4      补充营运资金                   2,000.00              1,375.21            1,375.21
  合计                                 19,029.61              18,404.82           17,320.28

          (二)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的情况

          “营销网络扩建及信息系统升级建设项目”计划投资总额及募集资金拟投入
   金额为 2,333.02 万元,占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约为 12.68%,公司现拟将该
   项目进行终止,将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公司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主要情况

          (一)原项目计划投资和实际投资情况

          本次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营销网络扩建及信息系统升级建设项目”,该
   项目通过在现有营销网络基础上新设中心办事处和增设地级办事处,在公司现有
   办公楼建设机房以升级信息系统,用于提升公司的推广能力和整体运营支持能力,
   计划投入募集资金 2,333.02 万元。

          截至 2022 年 8 月 15 日,公司拟终止实施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进展
   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计划使用募集资金(万元) 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万元) 已完成进度(%)
营销网络扩建及信息
                                        2,333.02                    634.14              27.18
 系统升级建设项目

          截至 2022 年 8 月 15 日,“营销网络扩建及信息系统升级建设项目”已投入金
   额为 634.14 万元,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 2,052.87 万元(包括利息及理财收
   益 224.39 万元),其中存放于募集资金账户 63.27 万元,未到期定期存款本金
   1,860.00 万元及滚存利息 129.60 万元。
     (二)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的的主要原
因

     截至 2022 年 8 月 15 日,营销网络扩建及信息系统升级建设项目累计使用募
集资金 634.14 万元,已进行了部分营销网络地级办事处的建立,同时升级了信
息系统,已基本满足现阶段日常经营管理的需求。

     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线下营销、招聘人员及扩充营销队伍等计划在实施
过程中受到延缓和阻碍。同时,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式下,营销部门的部分线下
营销工作逐步转换为通过线上会议等形式开展。本着成本控制且能够满足项目需
要的原则,公司拟调整营销策略及方式,暂缓办事处的费用投入及进一步的信息
系统升级计划,充分利用公司自身现有的营销团队、已建设的网点及信息系统进
行产品推广、运营及日常管理。

     综合考虑当前的经济形势、市场环境以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经过审慎考虑,
公司拟将“营销网络扩建及信息系统升级建设项目”终止后的剩余募集资金用于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实际余额以资金转出时的专户余额为准。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
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升公司经营效益。

三、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
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作出的调整,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不会对公司产生
不利影响,不存在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
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规范使用该部分资金。同
时,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
率,满足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提升经营效益,促进公司主营业务
持续稳健发展。

四、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部分终止、变更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终止“营销网络扩建及信息系统升级建设”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
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作出的调整,符合公司经营
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剩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
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审批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关于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终止、变更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部分终止、变更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本次终止“营销
网络扩建及信息系统升级建设”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是根据公司目前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作出的调整,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
利益。本次剩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
15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审批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该事项。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终止实施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已经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盘龙药业
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
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等文件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终止实施部分募投项
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终止、变更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
意见》的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郭 强                   杨圣志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