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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盘龙药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2023年付息的公告2023-02-24  

                        证券代码:002864            证券简称:盘龙药业         公告编号:2023-009
债券代码:127057            债券简称:盘龙转债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3 年付息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盘龙转债”将于 2023 年 3 月 3 日按面值支付第一年利息,每 10 张“盘

龙转债”(面值 1,000 元)利息为 4.00 元(含税)。

    2、债权登记日:2023 年 3 月 2 日。

    3、除息日:2023 年 3 月 3 日。

    4、付息日:2023 年 3 月 3 日。

    5、“盘龙转债”票面利率:第一年 0.40%、第二年 0.70%、第三年 1.20%、

第四年 1.80%、第五年 2.40%、第六年 3.00%。

    6、“盘龙转债”本次付息债权登记日为 2023 年 3 月 2 日,凡在 2023 年 3

月 2 日(含)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2023 年 3

月 2 日卖出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在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

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

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7、下一付息期起息日:2023 年 3 月 3 日。

    8、下一付息期利率:0.70%。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323 号)文件核准。陕西盘龙药业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3 日公开发行了 276.00 万张可转债,

每张面值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27,600 万元,期限 6

年。经深交所“深证上[2022]306 号”文同意,公司 27,6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

债券将于 2022 年 4 月 8 日起在深交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盘龙转债”,债券

代码“127057”。根据《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在“盘龙转债”

的计息期限内,每年付息一次,现将“盘龙转债”2022 年 3 月 3 日至 2023 年 3

月 2 日期间的付息事项公告如下:

    一、“盘龙转债”的基本情况

    1、可转债简称:盘龙转债

    2、可转债代码:127057

    3、可转债发行数量:2,760,000 张(27,600.00 万元)

    4、可转债上市数量:2,760,000 张(27,600.00 万元)

    5、可转债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6、可转债上市时间:2022 年 4 月 8 日

    7、可转债存续起止日期:2022 年 3 月 3 日至 2028 年 3 月 2 日;

    8、可转债转股起止日期:2022 年 9 月 9 日至 2028 年 3 月 2 日;

    9、可转债票面利率:第一年 0.40%、第二年 0.70%、第三年 1.20%、第四年

1.80%、第五年 2.40%、第六年 3.00%;

    10、可转债转股价格:初始转股价格为 26.59 元/股,最新转股价格为 26.41

元/股;

    11、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

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

“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

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

    ②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

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

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③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

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

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

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④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12、可转债登记结算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

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13、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4、信用评级

    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进行了信用评级,

评定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信用等级为

A+。

    根据 2022 年 6 月 23 日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陕西盘龙药

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2 年跟踪评级报告》,公司的
主体信用等级为 A+,评级展望为稳定,“盘龙转债”的信用等级为 A+。

    15、可转债的担保情况: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由公司实际控制人谢晓

林提供保证担保,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二、本次付息方案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本次付息为“盘龙转债”第一年付息,计息期

间为 2022 年 3 月 3 日至 2023 年 3 月 2 日,票面利率为 0.40%,即每 10 张“盘

龙转债”(面值 1,000 元)派发利息人民币 4.00 元(含税)。

    对于持有“盘龙转债”的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利息所得

税由证券公司等兑付派发机构按 20%的税率代扣代缴,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

实际每 10 张派发利息人民币 3.20 元;对于持有“盘龙转债”的合格境外投资者

(QFII 和 RQFII),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实际每 10 张派发利息人民币 4.00

元;对于持有“盘龙转债”的其他债券持有者,每 10 张派发利息人民币 4.00

元,其他债券持有者自行缴纳债券利息所得税,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

    三、本次付息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及付息日

    1、债权登记日:2023 年 3 月 2 日(星期四)

    2、除息日:2023 年 3 月 3 日(星期五)

    3、付息日:2023 年 3 月 3 日(星期五)

    四、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至 2023 年 3 月 2 日(债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

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盘龙转债”持有人。

    五、债券付息方法

    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并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

定的银行账户划付本期利息资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

算系统将本期债券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

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六、关于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

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

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

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 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

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境外机构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关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1 年 34 号)规定,自 2021 年 11 月 7 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

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因此,对境外机构(包括 QFII、RQFII)债券持有者取得的

本期债券利息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

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

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七、联系方式

    咨询机构:公司董秘办

    咨询地址:西安市灞桥区现代纺织产业园灞柳二路 2801 号陕西盘龙医药股

份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029-83338888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2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