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龙药业: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3-31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人作为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
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申请一亿元短
期流动资金贷款暨公司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公司因发展需要拟进一步丰富融资渠道,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高
新技术开发区支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一亿元,年化利率为 2.35%,期限一年。贷
款资金主要用于日常生产经营,实际控制人谢晓林及其配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我们核查了上述事项相关资料,我们认为:本次借款有利于缓解公司流动资
金的压力,对公司经营活动具有支持作用,公司实际控制人谢晓林及其配偶提供
连带责任保证体现了控股股东对公司的支持,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我们同意《关
于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申请一亿元短期流动资金
贷款暨公司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议案》。
独立董事:牛晓峰、焦磊鹏、任海云
2023 年 3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