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龙药业: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牛晓峰)2023-04-22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2022 年本人严格按照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与《公司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勤勉尽
责,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2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向各位股东汇报如下:
一、参加会议情况
2022 年公司共召开 4 次董事会及 1 次股东大会,所有会议的召开均符合法
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以现场
及通讯方式出席了全部会议,没有缺席或未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并行使
表决权的情形。
在行使表决权方面,本人在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核后均投以
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或弃权的情形。以下是本人上年度
出席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
1、出席董事会情况:
姓名 工作时间 应出席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牛晓峰 2022 年度 4 4 - -
2、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姓名 工作时间 应出席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牛晓峰 2022 年度 1 1 - -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在上年度中,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
的规定,对公司董事会提交的需由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的议案及相关材料进行
了审查。本人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1、2022 年 9 月 16 日,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上,就会议审议《关
于公司聘请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发表了独
立意见。
2、2022 年 10 月 16 日,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上,就会议审议关
于公司 2022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相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对《关于
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
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
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公
司未来三年(2022 年—2024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设立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全权办理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2022 年
度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战略委员会工作情况:2022 年度,本人参加了战略委员会 1 次会议,期
间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审议
2022 年度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等事项,积极参加战略委员会会
议,充分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对公司发展战略提出意见和见解,促进公司经
营的稳健发展。
四、对公司现场检查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利用参加现场会议的机会对
公司进行现场考察,保持与公司董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的沟通联系,及时
了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的执行、生产经营活动、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和
财务运行等方面的情况,掌握公司动态,关注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监督公
司的规范运作。在本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的现场检查中未发现公司存在异常
情形和重大缺陷的情况。
五、培训和学习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学习了中国证监会、陕西证监局以及深交所的有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提高履职能力,切实加强对公司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
形成 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六、其他工作
1、报告期内,无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报告期内,无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
生;
3、报告期内,无独立董事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牛晓峰
电子邮箱地址:niuxf@mailxjtu.edu.cn
2023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