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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盘龙药业: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2023-04-22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2022 年本人严格按照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与《公

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勤

勉尽责,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 2022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向各位股东汇报如下:

    一、参加会议情况

    2022 年公司共召开 9 次董事会及 3 次股东大会,所有会议的召开均符合法

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以现场

及通讯方式出席了全部会议,没有缺席或未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并行使

表决权的情形。

    在行使表决权方面,本人在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核后均投以

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或弃权的情形。以下是本人上年度

出席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

    1、出席董事会情况:

  姓名    工作时间     应出席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焦磊鹏   2022 年度         9            9              -            -


    2、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姓名    工作时间     应出席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焦磊鹏   2022 年度         3            3              -            -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在上年度中,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

的规定,对公司董事会提交的需由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的议案及相关材料进行

了审查。本人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1、2022 年 2 月 28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上,就会议审议

《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上市的议案》及《关于开设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

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2 年 3 月 31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就会议审

议《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向中国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西安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申请 1 亿元短期流动资金贷款暨公司实际控

制人提供担保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22 年 4 月 22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就会议审

议《关于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

构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

可意见,对《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及对外担保情况》、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 2022 年度董事

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22 年 8 月 23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就会议审

议《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关于公

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终止、变更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

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
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指标

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22 年 9 月 16 日,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上,就会议审议《关

于公司聘请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发表了

独立意见。

    6、2022 年 10 月 16 日,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上,就会议审议关

于公司 2022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相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对《关于

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

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 年—2024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关

于设立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关于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

2021 年度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情况:2022 年度,本人共参加 2 次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会议,期间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履行相关职责,对

《总经理 2021 年度工作报告》、《董事会 2021 年度工作报告》、《关于 2022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

职责情况,并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2、提名委员会工作情况:2022 年度,本人参加了提名委员会 1 次会议,期

间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履行相关职责,对公司董事会换

届选举第四届独立董事及非独立董事的事项进行了审议。通过在日常工作及董事

会参会工作中,深入广泛地熟悉和了解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认真审查了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以更好地在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工作中给予有效的提名意见。

    3、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2022 年度,本人参加了 3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期

间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对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与披露、

各季度内部审计工作的总结和计划、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日常关联交易

等事项进行了审议。

    四、对公司现场检查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利用参加现场会议的机会对

公司进行现场考察,保持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的沟通联

系,及时了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的执行、生产经营活动、内部控制制

度执行和财务运行等方面的情况,掌握公司动态,关注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

道,监督公司的规范运作。在本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的现场检查中未发现公

司存在异常情形和重大缺陷的情况。

    五、培训和学习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学习了中国证监会、陕西证监局以及深交所的有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提高履职能力,切实加强对公司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

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六、其他工作

    1.报告期内,无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报告期内,无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

生;

       3.报告期内,无独立董事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焦磊鹏

                                     电子邮箱地址:jiaoleipeng83@163.com

                                             2023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