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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钧达股份: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18-12-28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中国银河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钧达股份”、“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
构,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733 号”《关于核准海南钧达
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钧达股份公开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32,000.00 万元(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次发行的可转债
面值每张 100 元,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2,000.00 万元,扣除发
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30,671.27 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北京中证天
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中证天通(2018)证验字第
0201003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金额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1         长沙钧达汽车内外饰件项目           27,790.00              17,171.27
  2         柳州钧达汽车内外饰件项目           18,430.00              13,500.00
                  合计                         46,220.00              30,671.27

      截至 2018 年 12 月 25 日,公司尚未使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根据本次发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投入计划,公司部分募集资金在一定时间内将
处于暂时闲置状态。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在
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降低财务成本,拟使用不超过 15,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日之前公司应及时、
足额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将在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机构
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后实施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计划。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
产经营使用,不会变相改变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本次发行募集资金
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
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前十二个月内未进行风险投
资,在未来 12 个月内也不进行风险投资、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
资助。

四、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审批情况

    2018 年 12 月 27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
亦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拟将本次发行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事项已经公司的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本次发行募
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亦不会影响本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
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因此,保荐机构同意钧达股份使用本次发行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   飞                        郭玉良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12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