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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钧达股份: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的核查意见2019-01-19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

           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中国银河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钧达股份”、“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
对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
况如下:

一、保荐机构进行的核查工作

    银河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交谈,查
询了募集资金专户,查阅了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信息披露文件、董事会和监事会
关于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议案文件,独立董事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意见,对其
募集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必要性、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733 号”《关于核准海南钧达
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钧达股份公开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32,000.00 万元(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次发行的可转债
面值每张 100 元,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2,000.00 万元,扣除发
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30,671.27 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北京中证天
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中证天通(2018)证特审字
第 0201001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制度。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金额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金额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1         长沙钧达汽车内外饰件项目              27,790.00               17,171.27
  2         柳州钧达汽车内外饰件项目              18,430.00               13,500.00
                  合计                            46,220.00               30,671.27

      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募集资金
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项目的实际
需求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在上述募投项目范围
内,公司可根据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对上述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
投资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四、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依据公司实际投资进度需求,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募投项目已由
公司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截至 2018 年 12 月 25 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先期使用公司自筹资金共计人民币 30,004,456.93 元,并由北京中证天通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中证天通(2019)证特审字第 0201001 号”
《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1      长沙钧达汽车内外饰件项目                 17,171.27                 801.43
  2      柳州钧达汽车内外饰件项目                 13,500.00                2,199.02
                合计                              30,671.27                3,000.45

      “长沙钧达汽车内外饰件项目”预先投入资金包括土地款等 801.43 万元;柳
州钧达汽车内外饰件项目”预先投入资金包括土地款 1,109.41 万元,项目工程建
设费用等 1,060.80 万元、设备投资 28.80 万元。

      2019 年 1 月 17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 3,000.45 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自筹资金;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人民币 3,000.45 万元置换
公司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募集资金
的使用没有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本次发行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向和损
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保荐机构同意钧达股份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
筹资金。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   飞                        郭玉良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1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