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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钧达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4-27  

						证券代码:002865             证券简称:钧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3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5 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基本内容

    1、变更原因

    (1)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
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以下简称“财会〔2018〕15 号通知”)。
根据财会〔2018〕15 号通知,公司需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修订,按照
该文件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

    (2)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 2017 年陆续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
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统称
“新金融工具准则”),深交所《关于新金融工具、收入准则执行时间的通知》要
求境内上市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
    2、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
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1)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发布的财会〔2018〕15
号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2)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于 2017 年印发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
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
相关规则执行以上会计政策。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
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
则解释公告以及其它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5、审批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 2019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
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会计政策变更及影响

    根据财政部财会〔2018〕15 号通知的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的列报,
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相应进行调整:
    (1)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
收账款”项目;

    (2)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
应收款”项目;

    (3)原“固定资产清理”和“固定资产”项目合并计入“固定资产”项目;

    (4)原“工程物资”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

    (5)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
付账款”项目;

    (6)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
应付款”项目;

    (7)原“长期应付款”及“专项应付款”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项目;

    (8)从原“管理费用”中分拆出“研发费用”项目单独列示;

    (9)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增加列示“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
目;

    (10)新增“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项目。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
调整,不会对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净利润、股东权益产生影响。

    2、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会计政策变更及影响

    修订后的新金融工具准则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
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
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
减值准备;

    (3)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
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
可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
当期损益;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
好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根据新的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公司对所持有的金融资产及负债进行了适当
分类并确定其会计计量方法,并自 2019 年第一季度起按上述新准则要求进行会
计报表披露,上述新准则的实施对公司 2019 年期初留存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不
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
则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
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
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财政部相关会计准则的具体要求,对会计政
策进行相应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
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
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