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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钧达股份: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2019-04-27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河证券”、“保荐机构”)作为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钧达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
经审慎核查,就钧达股份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433 号文)的核准,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
民币 9.05 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 27,15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4,814 万元后,募
集资金净额为 22,336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北京中证天通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中证天通(2017)证验字
第 0201001 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733 号”《关于核准海南钧达汽
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钧达股份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 32,000.00 万元(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面值
每张 100 元,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2,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
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30,671.27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8 年 12 月 14 日到
账。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北京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

                                     1
并出具了“中证天通(2018)证验字第 0201003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本次发
行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18 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6,237.85 万元,累计使用 11,079.81 万元。截
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为 3,594.63 万元。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18 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0 万元,累计使用 0 万元。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为 30,671.17 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指引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
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
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17 年 5 月,公司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全资子公司郑州钧达汽车饰件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钧达”)、苏州新中达汽车饰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
州新中达”)、佛山市华盛洋模具塑料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华盛洋”)分
别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渭塘支行、中
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渭塘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红专路支
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行海口南海支行及保荐机构中国银河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
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
        2019 年 1 月,公司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全资子公司柳州钧达汽车零部
   件有限公司、长沙钧达雷海汽车饰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资子公司”)分别开
   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行、招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苏州中新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相城支行、中信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及保荐机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署了《募集资
   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
   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含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净额)
   为 35,946,278.49 元。详见下表:

账户                                                                          存款余额
                         开户行                             账号
  名                                                                          (元)
郑州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红专路支行            8111101013100644864          8,166.01
钧达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行海口南海支行   461602303018800023546    14,241,290.68
佛山
华盛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行海口南海支行   461602303018800023470       14,223.02
洋
苏州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渭塘支行         32250199743700000287      1,195,100.12
新中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渭塘支行           10539801040028962      20,487,498.66
达
                                   合   计                                   35,946,278.49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含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净额)
   为 306,711,728 元。详见下表:

账户                                                                           存款余额
                          开户行                             账号
  名                                                                           (元)
柳州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行海口南海支行    461602303018800042360     85,000,000
钧达   招商银行苏州分行中新支行                         512907828410702        50,000,000
长沙   中信银行苏州姑苏支行                           8112001014700438058      71,712,188
钧达   中国建设银行苏州渭塘支行                      32250199743700000514      99,999,540
                                   合   计                                    306,711,728



                                              3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投入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
累计投入金额为 11,079.81 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
累计投入金额为 0 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及未来发展的需要,经 2018 年 6 月 15 日召开的公司第二
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并经 2018 年 7 月 3 日召开的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批准,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实施方式及实施地点。具
体为:

    1、增加郑州钧达年产 30 万套汽车内外饰件生产项目(以下简称“郑州钧达
项目”)建设内容。在其原有建设内容基础上增加喷涂工序,相应增加自动喷涂
线工艺设备投资,但该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不变,仍为 10,600 万元。

    2、变更苏州新中达研发中心项目(以下简称“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方式
及实施地点。实施方式由自建研发综合楼变更为租赁研发办公场所,同时对苏州
新中达现有场地进行改造后作为试制试验场所。研发中心项目实施地点由苏州新
中达厂区内变更为中国汽车零部件(苏州)产业基地研发检测大厦和苏州新中达
厂。该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不变,仍为 3,000 万元。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7 年 5 月 17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有资金 3,986.46 万元。其中,佛山华盛洋年产
25 万套汽车塑料内外饰件生产项目(以下简称“佛山华盛洋项目”)以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有资金 2,585.34 万元,郑州钧达项目以募集

                                    4
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有资金 1,401.12 万元。中证天通对此进
行了专项审计并出具了《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中证天通(2017)证特
审字第 0201003 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已分别对上述事项发表
同意意见。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17 年 5 月 17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同
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8,000 万元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
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日之前公司应及时、足额归还到募集资
金专用账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已分别对上述事项发表同意意见。
公司已于 2018 年 5 月 9 日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
资金专户。

    2018 年 5 月 12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
同意用 8,000 万元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
构已分别对上述事项发表同意意见。该资金已于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从募集资金专
户转出。2019 年 4 月 24 日,公司将上述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 8,000 万元全部归
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18 年 12 月 27 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同
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15,000 万元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
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日之前公司应及时、足额归还到募集
资金专用账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已分别对上述事项发表同意意
见。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期公司没有发生节余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5
    本期公司没有发生超募资金的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17 年 5 月 17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郑州钧达、苏州新
中达、佛山华盛洋使用额度不超过 10,0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
保本型理财产品,该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公
司于本报告期末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18 年 12 月 27 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柳州钧达、长沙钧
达使用额度不超过 15,0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
该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截至报告期末,无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其他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募集
资金专户。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期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郑州钧达项目”将在原有投资基础上新增自动喷涂线投资,预计新增工
艺设备投资约 8,000 万元。该项目新增喷涂工序后,公司仍按原计划投入募集资
金 10,600 万元,募集资金不足以满足项目投资需要的,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银
行贷款或自有资金等方式解决。

    2、“研发中心项目”原用于新建研发楼及与其相关的工程建设费用将不再投
入,项目拟新增研发中心办公及研发场地租赁、场地改造及装修等费用约 850



                                   6
万元。该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和实施地点后,公司仍按原计划投入募集资金 3,000
万元,募集资金不足以满足项目投资需要的,不足部分公司将以自有资金投入。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及披露均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
交易所及公司相关规定进行使用,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相关信息进行
披露。本报告期,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过程中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关于公司募集资金 2018 年度存放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

    北京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8 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进行鉴证并出具鉴证报告(中证天通(2019)证审字
第 0201011-1 号),认为:钧达股份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钧达股份公司募集资金 2018 年度实际存放
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钧达股份严格执行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
执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委
托理财等情况,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钧达股份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披
露情况一致,未出现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的情形。保
荐机构对钧达股份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7
    (此页无正文,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
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彭强                            黄钦亮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4 月 25 日




                                  8
    附表 1
                                                   2018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 2018.12.3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22,336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6,237.85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3,6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3,6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1,079.81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60.89%

                             是否已变更项目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    本报告期      截至期末累计        截至期末投资进       项目达到预定可     本报告期实   是否达到   项目可行性是否
       承诺投资项目
                               (含部分变更)   诺投资总额   资总额(1) 投入金额      投入金额(2)         度(%)(3)=(2)/(1)   使用状态的日期     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发生重大变化
佛山华盛洋年产 25 万套汽车                                                                                                    2020 年 12 月 31
                                   否              8,736        8,736    1,556.97             4,779.51               54.71%                          —          —          否
塑料内外饰件生产项目                                                                                                                日
郑州钧达年产 30 万套汽车内                                                                                                    2019 年 12 月 31
                                   是             10,600       10,600    3,849.39             5,348.00               50.45%                          —          —          否
外饰件生产项目                                                                                                                      日
                                                                                                                              2019 年 10 月 31
苏州新中达研发中心项目             是              3,000        3,000     831.49               952.30                31.74%                          —          —          否
                                                                                                                                    日
合计                                              22,336       22,336    6,237.85            11,079.81          —                  —               —          —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处于建设期。其中,佛山华盛洋项目已有厂房及设备陆续投入生产使
                                                           用,但主要为其他子公司部分产品订单提供生产支持,且该项目前期建设以自有资金投入为主,自公司 2017 年 4 月完成首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发上市后陆续以募集资金置换、投入,目前该项目仍在建设之中,募集资金投入建设部分的实际效益暂无法单独核算;郑州
                                                           钧达项目尚在建设过程中,暂不具备生产能力,未产生效益。苏州新中达研发中心项目原预计 2018 年 12 月 31 日达到可使
                                                           用状态,但因试验场所搬迁及改造延期等原因,预计推迟至 2019 年 10 月 31 日达到可使用状态。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情况                             不适用
                                                           研发中心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及实施地点。实施方式由自建研发综合楼变更为租赁研发办公场所,同时对苏州新中达现有场地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进行改造后作为试制试验场所。该项目实施地点由苏州新中达厂区内变更为中国汽车零部件(苏州)产业基地研发检测大厦
                                                           和苏州新中达厂区。




                                                                               附表第 2 页
                                           1、郑州钧达项目增加建设内容。在其原有建设内容基础上增加喷涂工序,相应增加自动喷涂线工艺设备投资,预计新增工
                                           艺设备投资约 8,000 万元。该项目新增喷涂工序后,公司仍按原计划投入募集资金 10,600 万元。
                                           2、研发中心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及实施地点。实施方式由自建研发综合楼变更为租赁研发办公场所,同时对苏州新中达现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场地进行改造后作为试制试验场所。该项目实施地点由苏州新中达厂区内变更为中国汽车零部件(苏州)产业基地研发检测
                                           大厦和苏州新中达厂区。该项目原用于新建研发楼及与其相关的工程建设费用将不再投入,项目拟新增研发中心办公及研发
                                           场地租赁、场地改造及装修等费用约 850 万元。该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和实施地点后,公司仍按原计划投入募集资金 3,000 万
                                           元,募集资金不足以满足项目投资需要的,不足部分公司将以自有资金投入。
                                           2017 年 5 月 17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有资金 3,986.46
                                           万元。其中,佛山华盛洋项目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有资金 2,585.34 万元,郑州钧达项目以募集资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有资金 1,401.12 万元。中证天通对此进行了专项审计并出具了《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
                                           核报告》(中证天通(2017)证特审字第 0201003 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已分别对上述事项发表同意意见。
                                           2017 年 5 月 17 日,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8,000 万元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日之前公司应及时、足额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已分别对上述事项发表同意意见。公司已于 2018 年 5 月 9 日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闲置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18 年 5 月 12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用 8,000 万元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
                                           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已分别对上述事项发表同意意见。该资金已于 2018 年 5 月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出。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募投项目未完工,不存在募集资金结余。
                                           其他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2017 年 5 月 17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郑州钧达、苏州新中达、佛山华盛洋
                                           使用额度不超过 10,000 万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该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内可以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已分别对上述事项发表同意意见。公司已于 2018 年 5 月 9 日将上述购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18 年 5 月 12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
                                           公司全资子公司佛山华盛洋、苏州新中达、郑州钧达使用额度不超过 10,0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
                                           财产品,该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截至报告期末,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
                                           额。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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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表 2
                                                 2018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 2018.12.31,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30,671.27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0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

                           是否已变更项目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    本报告期    截至期末累计    截至期末投资进       项目达到预定可     本报告期实   是否达到   项目可行性是否
       承诺投资项目
                             (含部分变更)   诺投资总额    资总额(1) 投入金额    投入金额(2)     度(%)(3)=(2)/(1)   使用状态的日期     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发生重大变化
长沙钧达汽车内外饰件建设                                                                                               2021 年 12 月 31
                                 否           17,171.27     17,171.27         0               0                 0%                            —          —          否
项目                                                                                                                         日
柳州钧达汽车内外饰件建设                                                                                               2021 年 12 月 31
                                 否           13,500.00     13,500.00         0               0                 0%                            —          —          否
项目                                                                                                                         日
合计                                          30,671.27     30,671.27         0               0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处于建设期。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不适用
                                                          2018 年 12 月 27 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使用不超过 15,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已分
                                                          别对上述事项发表同意意见。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募投项目未完工,不存在募集资金结余。




                                                                              附表第 2 页
                                           其他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2018 年 12 月 27 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全资子公司长沙钧达、柳州钧达使用额度不超过 15,000 万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该额度
                                           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已分别对上述事项发表同意意见。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附表第 2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