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钧达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7-14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的《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
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认真阅读了相关资料,现对公司本次非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事
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独立董事意见
    1、对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审议的《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
条件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对照上
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资格和有关条件对公司相关事项进行了逐项核查,认为公司
符合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资格和各项条件。
    2、对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审议的《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方案的议案》及《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本
次非公开发行的方案和预案切实可行,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并同意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
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我们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
策,符合公司所处行业发展趋势和公司未来发展规划,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盈利能
力,符合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海南钧达汽车饰件
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并同意将相关
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制订的《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如实地反映了募集资金使用的实际情况,募集资金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
情况报告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挪用募集资金或随意
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等情形,募集资金使用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独立意见
    公司根据《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
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制订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就上述措施作出了相关承诺。上述相关措
施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保护公司股东的利益。

    五、关于公司股东回报规划(2020-2022 年)的独立意见
    公司依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
要求,制订的未来三年(2020-2022 年)股东回报规划,能够重视投资者的合理
要求和意见,能够实现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建
立了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机制,有利于股东取得合理投资回报,增加了股利
分配政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符合中国证监会等相关监管机构对于上市公司制
定股东回报规划的最新要求。公司在审议相关议案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页以下无正文)




                                                         2020 年 7 月 12 日
(本页无正文,为《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十次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全体独立董事签字: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赵航                               乐宏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杨友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