钧达股份:关于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审核意见2021-03-17
关于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
专项审核意见
中证天通(2021)证审字第 0100002-3 号
关于钧达股份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审核意见
目 录
一、专项审核意见 1—2
二、2020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3
关于钧达股份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审核意见
关于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
专项审核意见
中证天通(2021)证审字第 0100002-3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
我们接受委托,对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钧达股份”)
2020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包括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
表、2020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
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1 年 3 月 11 日出具中证天
通(2021)证审字第 0100002 号审计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
的相关规定,钧达股份管理层编制了后附的《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以下简称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按照上市规则
的规定编制和披露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并保证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是巴士
在线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我们对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所载信息与我们审计钧达股份 2020 年度财务报表
时所检查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
有发现不一致。我们认为,钧达股份 2020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符合上市规则的
相关规定。
为了更好地理解钧达股份营业收入及其扣除情况,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应当
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审核意见仅供钧达股份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未经本会计师事务
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于其他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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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钧达股份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审核意见
(本页无正文)
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2021 年 3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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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钧达股份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审核意见
2020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编制单位: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备注
营业收入 85,847.49 82,673.41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 746.32 436.74
其中:出租固定资产 594.70 342.79 闲置厂房出租等,与主营业务无关
其他(代收代付的电费收入 代收代付的电费收入等与主营业务
151.62 93.95
等) 无关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 746.32 436.74
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小计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 85,101.18 82,236.67
法定代表人:陆小红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郑彤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阿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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