钧达股份:关于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21-07-19
证券代码:002865 证券简称:钧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0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担保情况概述
1、担保事项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支付现金向上饶市宏富光伏产业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宏富
光伏”)购买其持有的上饶捷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泰科技”)
47.35%股权(以下简称“本次重组”)。
根据《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以及公司与宏富光伏签署
的《产权交易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的约定,公司需为主合同项下购买
宏富光伏所持捷泰科技 47.35%股权所涉应向宏富光伏支付的 664,176,196 元尾款
支付义务提供宏富光伏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
2021 年 7 月 16 日,公司与宏富光伏签订了《股权及债权质押合同》。根据
合同约定,公司拟将苏州钧达车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钧达”)、海
南新苏模塑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新苏”)100%股权及其派生权益,
以及公司对子公司的应收账款合计不低于 8 亿元的资产净值质押给宏富光伏。
2、审批情况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
八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董事张满良因在上饶捷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任职回避
表决。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与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股权及债权质押合同》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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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担保方式
(1)股权质押,将公司持有的苏州钧达、海南新苏 100%股权及其派生权益
(即孳息,包括但不限于质押股权应得股息、红利、配股、送股及其他收益)质
押给宏富光伏。
(2)债权质押,将公司持有的对子公司的应收账款质押给宏富光伏。
质押股权及质押债权统称质押标的。
2. 担保期限:完成质押登记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 6
个月。
3. 担保金额:主合同应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款、违约金以及质权人为实现质
权的合理费用。
4. 其他约定:《股权及债权质押合同》签署后,质权人宏富光伏将委托资
产评估机构对质押标的,即对质押股权以及质押债权进行评估,质押标的经评估
的净资产价值应不低于 8 亿元,如低于 8 亿元,公司应提供其他担保措施。
5. 生效条款:《股权及债权质押合同》经双方签署后成立,自《产权交易
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负责办理《产权交易合同》项下的
上述担保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股权及债权质押合同》等相关合同、文件,
并办理担保相关事宜。
三、本次担保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提供担保,系依据《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公
司为主合同项下购买宏富光伏所持捷泰科技 47.35%股权所涉应向宏富光伏支付
的 664,176,196 元尾款支付义务提供担保,系基于本次重组事项作出的相关安排,
有利于推进本次重组事项。该事项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亦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
生产经营,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提供担保,系公司为主合同项下购买宏富光伏所持捷
泰科技 47.35%股权所涉应向宏富光伏支付的 664,176,196 元尾款支付义务提供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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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系基于本次重组事项作出的相关安排,有利于推进本次重组事项;提供担保
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上
市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行为。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
2、《股权及债权质押合同》
特此公告。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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