钧达股份:上市公司关于本次重组是否构成重组上市的说明2021-07-19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重组是否构成重组上市的说明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江西省产权交
易所以支付现金的方式受让上饶市宏富光伏产业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宏
富光伏”)持有的上饶捷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泰科技”、“标的
公司”)47.35%股权,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上饶展宏新能源科技中心(有限合
伙)(以下简称“上饶展宏”)持有的捷泰科技 3.65%股权(以下简称“本次重组”);
同时,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海南锦迪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迪科技”)
及其一致行动人海南杨氏家族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杨氏投资”)向上
饶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和上饶展宏转让其合计持有的上市公
司 19.14%的股份(以下简称“本次股份转让”),本次股份转让以重大资产购买
为前提条件(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杨氏家族(杨仁元、陆惠芬、陆小红、徐
晓平、徐卫东、陆玉红、徐勇、陆小文、陆徐杨 9 人)通过锦迪科技、杨氏投资
和陆小红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47.64%的股份。本次交易完成后,杨氏家族将直接、
间接持有上市公司 28.50%股份,仍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交易不会导致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变更,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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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重组是否构成
重组上市的说明》之盖章页)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7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