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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周大生:监事会关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事项的核查意见2019-01-04  

						                      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事项的核查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第一
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权益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事项进行了审核,发
表核查意见如下:

    1、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权益的激励对象与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预留限制性股票激
励对象的确定原则相符。

    2、预留授予权益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预留授予权益的
激励对象不为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本次被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主
体资格合法、有效,满足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

    3、董事会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
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公司和本次确定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
的情形,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综上,监事会同意以 2019 年 1 月 3 日为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向符合
条件的 118 名激励对象授予 192.86 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



                                              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 年 1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