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大生: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21-08-31
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现就作为
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基于独立判断,我们认为:董事会提出的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
红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并综合考虑了股东意愿、公司现阶段的经营状况、股本情况、资金需
求及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兼顾了股东的
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不存在损
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关
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上述预案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关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
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认真贯彻执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
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
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2021年半年度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2021年半年度公
司未发生对外担保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
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陈绍祥 沈海鹏
葛定昆 衣龙新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