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现就作为周大生珠宝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经审核相关材料,现 对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 2022 年度审计服务 工作中,能够恪尽职守、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 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控审计的各项工 作,其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应公司财务状况和 经营结果。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衔接的连续性和完整性,我们一致同 意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 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拟续聘会计 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签字页] 陈绍祥 沈海鹏 葛定昆 衣龙新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