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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绿康生化: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12-28  

						                    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公司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查阅公司提供的有关
资料、了解有关情况后,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临
时)会议审议的有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我们一致认为:公司预计的 2019 年度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均属
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定价公允,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
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况,且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公司的有关业务
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审议表决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程序合
法有效,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二、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独立意见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向相关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累计不超过人民币 31,5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这符合公司日常经营的实际需要,有利于促进公司现有业
务的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经营状
况良好,具有良好的盈利能力及偿债能力,公司对该事项的审议程序及表决结果
合法有效。


    三、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我们一致认为:鉴于公司业务的发展,为规避汇率、利率波动风险,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通过利用合理的金融工具锁定交易成本,有利于降低经营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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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内部建立了相应的监控机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综合考虑国内外
经济发展状况和对金融趋势、汇率、利率波动的合理预测,我们认为该事项符合
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
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在批准额度范围内
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四、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对全资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我们一致认为:公司预计 2019 年度为全资子公司绿安生物提供向商
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00 万元的担保,有利于为
全资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发展提供保障,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全资子公司资
产优良,财务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
范围之内。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
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谭青 张信任 范学斌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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