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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绿康生化:专项审计说明(2018年度)2019-04-16  

						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专项审计说明


2018 年度
           关于对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的专项审计说明

                                               信会师报字[2019]第 ZF10174 号


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
2018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
总表”)。该汇总表已由贵公司管理层按照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编制以
满足监管要求。

    一、管理层对汇总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
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
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及其他相关规定
编制汇总表以满足监管要求,并负责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
制,以使汇总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汇总表发表专项审计
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
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
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以对汇总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汇总表金额和披露的审
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
或错误导致的汇总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注册
会计师考虑与汇总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
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汇总表
的总体列报。

                        专项审计说明 第 1 页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专项审
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专项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贵公司 2018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
况汇总表的财务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编制
以满足监管要求。

    四、编制基础和本专项审计说明使用者、使用目的的限制
    我们提醒汇总表使用者关注,汇总表是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为
满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机构的要求而编制的。因此,汇
总表可能不适于其他用途。本专项审计说明仅供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
司 2018 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本段内容不
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上海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五日


                       专项审计说明 第 2 页
附件 1


                             上市公司 2018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单位:万元
                                                                          2018 年期初     2018 年度占用    2018 年度占用    2018 年度     2018 年
                                           占用方与上市    上市公司核算                                                                                占用形成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资金占用方名称                                      占用资金      累计发生金额      资金的利息      偿还累计     期末占用                     占用性质
                                          公司的关联关系    的会计科目                                                                                   原因
                                                                              余额        (不含利息)       (如有)       发生金额     资金余额

现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                                                                                                                                                非经营性占用

         小计

前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                                                                                                                                                非经营性占用

         小计

         总计

                                                                                          2018 年度往来    2018 年度往来   2018 年度偿   2018 年期
                                          往来方与上市公   上市公司核算   2018 年期初
  其他关联资金往来      资金往来方名称                                                    累计发生金额      资金的利息     还累计发生    末往来资    往来形成原因     往来性质
                                           司的关联关系     的会计科目    往来资金余额
                                                                                          (不含利息)       (如有)         金额        金余额

 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                                                                                                                                                 经营性往来

                       福建浦城绿安生物
                                          子公司           其他应收款            64.42            182.79                          7.89      239.32     往来款       非经营性往来
                       农药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的子公司及其   武汉绿康生化科技
                                          子公司           其他应收款          1,400.00           140.00                      1,540.00                 往来款       非经营性往来
      附属企业         有限公司

                       福建浦城绿家供热
                                          子公司           其他应收款                             500.00                        150.00      350.00     往来款       非经营性往来
                       有限公司

关联自然人及其控制的                                                                                                                                                非经营性往来

         法人                                                                                                                                                       非经营性往来

 其他关联人及其附属                                                                                                                                                 非经营性往来

         企业                                                                                                                                                       非经营性往来

         总计                                                                  1,464.42           822.79                      1,697.89      589.32

企业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附件 2


                                      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清偿情况表
                                                                                                                                        单位:万元


                                                               报告期新增     报告期偿还
    股东或关联人名称       占用时间     发生原因   期初余额                                期末余额   预计偿还方式   预计偿还金额   预计偿还时间
                                                                占用金额        总金额




当年新增大股东及其附属企

业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的

原因、责任人追究及董事会

拟定采取措施的情况说明

未能按计划清偿非经营性资

金占用的原因、责任追究情

况及董事会拟定采取的措施

说明



企业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附件 3


                                          填表说明

一、     一般说明
         1、   公司应当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
               干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要求注册会计师对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
               方的资金往来情况出具专项说明。独立董事应当对相关资金占用情况发表独
               立意见。专项说明应当包含附件 1 的内容。
         2、   存在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公司应当按《公开
               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
               第三十一的要求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清偿情况,格式参考附件 2。


二、     其他说明
         1、   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指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原控股股东或
               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附属企业是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2、   “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包括以下几种情形:(1)实际控制人;(2)实际控制人
               控制的法人;(3)控股股东;(4)控股股东控制的法人;(5)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附属企业;(6)原控股股东、原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
               业。
         3、   “关联自然人及其控制的法人”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和第 10.1.5 条
               的标准认定。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除上市公司控股子
               公司以外的法人,也应当作为关联自然人控制的法人。若关联自然人同时是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的,相关情况应当在“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
               非经营性占用资金和其他资金往来中反映。
         4、   “其他关联人及其附属企业”包括《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6 条认定的关联人、
               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和自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其他关联人。
         5、   “上市公司的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包括以下几种情形:(1)控股子公司及其控
               制的法人;(2)参股子公司及其控制的法人;(3)上市公司的其他附属企业。
         6、   会计科目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应收票据和其他会计科目。
               如在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等科目的借方核算资金占用或其他资金往来的,
               其借方金额应当在表格中按正数填列,并在“上市公司核算的会计科目”一栏填
               列为“其他会计科目”。
7、   上市公司与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的资金往来性质分为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与经
      营性往来,属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应当填写至表格上半部分“非经营性资
      金占用”部分;属于经营性往来的,应当填写至表格下半部分“其他关联资金往
      来”部分。上市公司与其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关联自然人及其控制的法人以
      及其他关联人及其附属企业的资金往来属于非经营性往来的,应当填写至表
      格下半部分“其他关联资金往来”部分,属于经营性往来的无需填写。
8、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集中解决上市公司资金被占用和违规担保问题的通知》
      (证监公司字[2005]37 号),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是指上市公司为实际控制人、
      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垫付的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
      代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偿还债务而支付的资金;有偿或者无
      偿直接或者间接拆借给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的资金;为实际
      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承担担保责任而形成的债权;其他在没有商
      品和劳务对价情况下提供给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使用的资金。
9、   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是指上市公司与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之外的其他关联方发
      生的上述资金往来(导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类似情形)。
10、 经营性往来是指具有商业背景和交易实质且对价公允的、结算期正常或预付
      款比例合理的资金往来,不仅包括与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也包括与日常经营
      活动无关但具有商业实质的交易资金往来。
11、 “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资金往来、“关联自然人及其
      控制的法人”和“其他关联人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既包括前述关
      联方与上市公司自身发生数,也包括前述关联方与纳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
      围的控股子公司之间的发生数。
12、 上市公司应当从资金被占用或往来款项被拖欠的角度出发,认真分析资金往
      来的实质,占用累计发生额、往来累计发生额和偿还累计发生额栏一律不得
      以负数填列;占用资金或往来资金的利息额以截止到报告期末为准。
13、 除非经营性占用外,上市公司与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和其它关联方的其它资
      金往来应当在“其它关联资金往来”中反映,但只需填写上市公司向其提供资金
      的情况。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和其他关联方向上市公司提供资金的,无需在
      汇总表中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