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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安奈儿: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2017-10-18  

						证券代码:002875         证券简称:安奈儿        公告编号:2017-028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4号:股权激励》、《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
等规范性文件要求,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遵循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针
对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
密措施,同时对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必要的登记。

    公司于2017年9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
年9月27日在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对内幕信息
知情人在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6 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情
况进行自查,说明是否存在内幕交易行为。公司因此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前 6 个月
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和程序
    1、核查对象为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登记结
算公司”)提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筹划期间内幕信息知情人自 2017 年 6 月 1
日(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日)至 2017 年 9 月 27 日买卖公司股票
情况的查询申请。

    二、核查对象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登记结算公司于 2017 年 10 月 9 日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
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公布日前(自 2017 年 6 月 1 日(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交易日)至 2017 年 9 月 27 日),所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在上述期间内均不存在买
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结论

    综上,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自 2017 年 6 月 1 日(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交易日)至 2017 年 9 月 27 日),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
用与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

    四、备查文件

    登记结算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
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10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