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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安奈儿: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01-16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
度的指导意见》和《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有关
事项发表以下意见:

    一、《关于与关联方签订仓储物流委托服务合同暨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与深圳市怡亚通物流有限公司签订仓储物流委托服务合同,将华南区货
品(服装、饰品、辅料及配件)的收货入库、仓储管理、订单分拣和配送、退货
办理接收和分类整理以及相应的物流配送业务委托深圳市怡亚通物流有限公司
负责。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同深圳市怡亚通物流有限公司
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所需要,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关联交
易决策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关
于与关联方签订仓储物流委托服务合同暨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与关联方签订仓储物流委托服务合同暨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公司拟与深圳市怡亚通物流有限公司签订仓储物流委托服务合同,将华南区
货品(服装、饰品、辅料及配件)的收货入库、仓储管理、订单分拣和配送、退
货办理接收和分类整理以及相应的物流配送业务委托深圳市怡亚通物流有限公
司负责。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所需要,交易遵循了平等自愿
的合作原则,交易价格公允,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公司本次的关联交易事项。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曾任伟 赵燕

                                                     2018 年 1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