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奈儿: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2019-03-14
证券代码:002875 证券简称:安奈儿 公告编号:2019-006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74,200 股,占回购前深圳市安奈儿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 132,035,930 股的 0.13%,回购价格为
12.6650 元/股。
2、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12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完成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132,035,930 股变更为
131,861,730 股。
一、激励计划概述
1、2017 年 9 月 26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
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7
年 9 月 27 日公告。
2、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内部公示,公
示时间为 2017 年 9 月 27 日至 2017 年 10 月 9 日。截止 2017 年 10 月 9 日,公司
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问题。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2017 年 10 月 10 日公告。
3、公司于 2017 年 10 月 9 日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以下简称“登记结算公司”)提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筹划期间内幕信息知情人
自 2017 年 6 月 1 日(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日)至 2017 年 9 月
27 日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查询申请。根据登记结算公司于 2017 年 10 月 9 日出
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在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前(自 2017 年 6 月 1 日(公
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日)至 2017 年 9 月 27 日),所有内幕信息知
情人在上述期间内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2017 年 10 月 18 日公告。
4、2017 年 10 月 17 日,公司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的相
关议案。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7 年 10 月 18 日
公告。
5、2017 年 11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
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
2017 年 11 月 28 日作为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113 名激励对象授予
172.21 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限制
性股票的授予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详细内容见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7 年 11 月 29 日公告。
6、2017 年 12 月 8 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深圳
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2017 年 12 月 8 日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7]第
ZC10726 号),审验了公司截至 2017 年 12 月 8 日止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截
至 2017 年 12 月 8 日止,公司已收到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缴纳的出资额
合计人民币 26,815,145.00 元,全部以货币资金出资,其中,股本为人民币
1,630,100.00 元 , 扣 除 股 票 发 行 费 用 148,707.64 元 , 资 本 公 积 为 人 民 币
25,036,337.36 元。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 2017 年 12 月 15 日。详细
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7 年 12 月 14 日公告。
7、2018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
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相
应法律意见书。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8 年 4 月
25 日公告。
8、2018 年 5 月 8 日,公司召开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
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原激
励对象徐文秀、胡烨、谢晟、陈洁 4 人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回购。如公司在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前完成
2017 年度利润分配工作,则回购数量、回购价格将参照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再做相应调整。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8
年 5 月 9 日公告。
9、2018 年 7 月 18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完成回购注销手续,回购价格为 12.5696 元/股,回购数量为 8.32 万股。本次回
购注销完成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
票数量为 203.593 万股,激励对象人数为 109 人。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2018 年 7 月 20 日公告。
10、2018 年 9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并向激励对象授予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 2018 年 9 月 12
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14 名激励对象授予 8.37 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公司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发表了核查
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2018 年 9 月 13 日公告。
11、2018 年 10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
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
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
相应法律意见书。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8 年 10
月 23 日公告。
12、2018 年 12 月 13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
公司将原 8 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回购。详细内容
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8 年 12 月 14 日公告。
13、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司拟授予 14 名激励对象
8.37 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前述激励对象因筹集资金不足等个人原因,决定放弃
本次获授,公司将不再办理本次授予涉及的相关手续。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2018 年 12 月 18 日公告。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1、本次回购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
根据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
裁员而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
司回购注销。公司原 8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
司将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限制性股票回购。
2、本次回购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价格
根据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
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
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
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公司已经实施完毕包含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 2017 年度利润分配工作,本
次回购价格、回购数量已参照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做相应调整。调
整后的回购价格为 12.6650 元/股,回购数量为 174,200 股。
3、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74,200 股,占公司回购注销前总股本的
0.13%,公司已向上述离职激励对象支付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款,公司用于本次回
购的资金全部为自有资金。
4、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14 日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通知了债权人。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资公示期 45 日已结束,并未收到债权人要求公司清偿债
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的要求。
5、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9 年 2 月 27 日出具了《深圳
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9]第 ZC10044 号),对公司
截至 2019 年 1 月 28 日止减少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股本)的情况进行了审验。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从 132,035,930 股变更
为 131,861,730 股,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股东性质
数量(股) 比例(%) 减少(股) 数量(股) 比例(%)
1、有限售条件股
93,159,430 70.56 174,200 92,985,230 70.52
份
股权激励限售股 2,035,930 1.54 174,200 1,861,730 1.41
上市锁定股 91,123,500 69.01 0 91,123,500 69.11
2、无限售条件股
38,876,500 29.44 0 38,876,500 29.48
份
股份总计 132,035,930 100.00 174,200 131,861,730 100.00
四、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公司管
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努力为广大股东创造价值。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3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