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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安奈儿: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2019-12-02  

						证券代码:002875          证券简称:安奈儿       公告编号:2019-064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29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
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的议案》,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上述议案仍需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并通过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4 名,独立董事 3 名。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曹璋先生、王建青女士、徐
文利女士、龙燕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刘
书锦先生、林朝南先生、陈羽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

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刘书锦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
书,且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 5 家。独立董事候选人林朝南先生及
陈羽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但已书面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
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

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已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的相关要求,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相关信息提
交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独立董事候选人
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有异议的,均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提供的渠道反馈意
见。

    上述董事候选人人数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其
中独立董事候选人数的比例未低于董事会人员的三分之一,拟任董事中兼任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
之一。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董事候选人需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进行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次日起三
年,即自 2019 年 12 月 19 日至 2022 年 12 月 18 日止。

    为了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第二届董事会的现有董事将按相关规定在第三
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继续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并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
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责。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12 月 2 日
附件: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曹璋先生,中国国籍,拥有冈比亚共和国永久居留权、中国香港居民身
份证,1969 年出生,中国纺织大学本科学历,中欧国际工商学院 EMBA 硕士学

位。曹璋先生于 1996 年创建“安尼尔童装店”;2001 年 9 月创建公司前身深圳市
岁孚服装有限公司;2001 年 9 月至 2013 年 12 月任公司前身岁孚服装执行董事
兼总经理;2013 年 12 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截至目前,曹璋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41,008,5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31.13%,拟聘任的董事王建青女士为曹璋先生配偶,拟聘任的董事徐文利女士为

曹璋先生配偶胞兄之配偶,除此之外与公司其他拟聘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曹璋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深圳证券
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过中
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也不存在
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情形;曹璋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2、王建青女士,中国国籍,拥有冈比亚共和国永久居留权、中国香港居民
身份证,1970 年出生,中国纺织大学本科学历。王建青女士于 2001 年 9 月与丈
夫曹璋先生共同创建公司前身深圳市岁孚服装有限公司;2001 年 9 月至 2013 年

12 月任岁孚服装副总经理;2013 年 12 月至今任本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王建青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36,445,5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27.67%,拟聘任的董事曹璋先生为王建青女士配偶,拟聘任的董事徐文利女士为
王建青女士胞兄之配偶,除此之外与公司其他拟聘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王建青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深圳证券

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过中
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也不存在
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情形;王建青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3、徐文利女士,中国国籍,拥有冈比亚共和国永久居留权、中国澳门特别
行政区永久性居民身份证,1968 年出生,天津南开大学大专学历。1992 年至 1998

年任燕京行电子(深圳)有限公司财务文员;1998 年至 2002 年任深圳市新达联
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02 年至 2015 年 11 月任深圳市迈尔电子材料有
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2011 年至今任深圳市埃克苏照明系统有限公司监
事。2013 年 12 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徐文利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13,669,5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10.38%,为拟聘任的董事王建青女士(曹璋先生配偶)胞兄之配偶,除此之外与
公司其他拟聘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徐文利女士不存
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第 3.2.3 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
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

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徐文利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4、龙燕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8 年出生,湖南大学本科学历,
中欧国际工商学院 EMBA 硕士学位,高级营销师。龙燕女士 1990 年至 1992 年
就职于深圳市赛格集团南宝电子有限公司,任产品设计助理工程师;1992 年至

1998 年就职于雅芳(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任销售经理;1998 年至 2001
年就职于深圳市依贝佳化妆品有限公司,历任培训、策划主管和总经理助理;2002
年至 2004 年就职于深圳市岁孚服装有限公司,任深圳市场销售经理;2004 年至
2013 年 12 月任公司前身岁孚服装副总经理;2013 年 12 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
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龙燕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1,357,275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1.03%,
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拟聘任的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龙燕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规定的情形,未受
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也
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情形;龙燕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刘书锦先生,196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会计学硕士、注
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历任甘肃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甘肃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投资银行部高级经理,海通证券有限公司投资银行总部融资八部部门经理,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杭州营业部总经理,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销售交易部副

总经理,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质量控制部执行董事,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投资银行总部(深圳)执行总经理,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总部
董事总经理。现任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事业部董事总经理;兼任陕西
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00812)独立董事、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600247)独立董事、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02579)独立董事、北

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02657)独立董事。

    刘书锦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
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刘书锦先生不存在《公司

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
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查询,刘书锦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2、林朝南先生,197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管理学博士,厦
门大学会计系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哈佛大学商学院(HBS)访问学者。主要从
事财务会计、财务管理与公司治理领域的教学与研究工作。

    林朝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
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林朝南先生不存在《公司
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
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查询,林朝南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3、陈羽先生,197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经济学博士,华南

理工大学经济与贸易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在宏观经济政策、产业经济、企
业管理等领域有丰富的研究经历。

    陈羽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

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陈羽先生不存在《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六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
谴责和通报批评,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查询,陈羽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

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