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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安奈儿: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公告2022-01-13  

                        证券代码:002875          证券简称:安奈儿         公告编号:2022-007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2 日召开
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
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议案》。

    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0 年 10 月 15
日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有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1 年 9 月 29 日召
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
会决议有效期及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
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董事会本次审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相关事宜已经得到
公司股东大会授权,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511 号)核准,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 10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 42,416,270 股人民币普
通股股票。每股发行价格 7.58 元,共计募集货币资金人民币 321,515,326.60 元,
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10,108,452.57 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为人民币 311,406,874.03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1]第 ZC10483 号)。

    二、本次调整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情况

    鉴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本次非
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拟投入以下项目,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自有资金或其
他融资方式解决。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拟投入   调整后投入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金额           金额
 1        营销网络数字化升级项目       13,004.27      13,004.27       13,004.27
 2      安奈儿电商运营中心建设项目     11,552.31      11,552.31       10,136.42
 3          儿童生活体验馆项目         8,200.66        8,200.66          --
 4            补充流动资金             8,000.00       8,000.00        8,000.00
              合计                     40,757.24      40,757.24       31,140.69
       三、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入
金额事项符合公司非公开发行预案的规定,相关程序已经得到公司股东大会的授
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
金额事项的相关审批程序合规有效,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符合公
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和长期发展。监事会同意公司调整本
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事项。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金额事项经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
了同意意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非公开发
行股票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金额的核查意见》。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