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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安奈儿: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2022-01-13  

                        证券代码:002875           证券简称:安奈儿       公告编号:2022-008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511 号)核准,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 10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 42,416,270 股人民币普
通股股票。每股发行价格 7.58 元,共计募集货币资金人民币 321,515,326.60 元,
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10,108,452.57 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为人民币 311,406,874.03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1]第 ZC10483 号)。

    2022 年 1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议案》,同意本次非公开发
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按照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投入,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自有
资金或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
专项存储与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近日,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天安云谷支行、广州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及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

    三、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              开户行                  账户         专户余额(元)         用途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   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安奈儿电商运营中
                                        812007888880010005     101,364,174.03
有限公司           深圳罗湖支行                                                 心建设项目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营销网络数字化升
                                        755901628210210        130,042,700.00
有限公司           深圳天安云谷支行                                             级项目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44250100015900004191   80,000,000.00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有限公司           公司深圳坂田支行
               四、《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1、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该专户仅用
        于甲方的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甲方未以存单的方式存储募集资金。如以存单方
        式存储募集资金,各方将另行签署补充协议约定存单方式的募集资金存储及监管
        事宜。

               3、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4、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
        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
        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
        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半年对甲方募集资金的存
        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5、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庄子听、梁勇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
        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
        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
        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
        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6、乙方按月(每月 15 日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当保
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7、甲方一次或 12 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 5000 万元或者募集
资金净额的 20%的,乙方应当在付款后 5 个工作日内及时以邮件方式通知丙方,
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8、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
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 14 条的要求向甲方、乙方
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9、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
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有权或者丙方可以要求甲方单方面终
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10、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
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丙方督导期结束后失
效。

       11、如果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本协议项下的任何规定而给其
他方造成损失,违约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并赔偿守约方因此而遭受的
所有损失和费用。

       12、本协议项下所产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首先应在争议各方之
间协商解决。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争议各方应提交位于北京的北京仲裁委员会,
并按其提交仲裁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最终裁决。仲裁应用中文进行。仲裁裁决
为终局裁决,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五、备查文件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