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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安奈儿: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22-04-13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
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奈儿”、“公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
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
——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7 年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安奈儿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656 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普通股(A 股)2,500 万股,本次发行股份全部为新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
发行价格人民币 17.07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42,675.00 万元,发行费用总额为
4,763.30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37,911.70 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于 2017 年 5 月 24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
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 ZC10543 号《验资报告》。

     (二)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511 号)核准,公司向 10 名特定投资
者非公开发行 42,416,270 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每股发行价格 7.58 元,共计募
集货币资金人民币 32,151.53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1,010.85 万元(不
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1,140.69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
到位,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
会师报字[2021]第 ZC10483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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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2017 年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在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资金已由公
司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7 年 7
月 6 日出具的《关于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17]第 ZC10590 号),截止 2017 年 6 月 16 日,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 16,998.76 万元。
2017 年 7 月 6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
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
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为 16,998.76 万元。

    鉴于设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实施完毕,设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节余资金
922.87 万元(含利息/手续费/现金管理收益净额 25.55 万元)已转入营销中心建
设项目募集资金专户,补充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已使用完毕,公司已
于 2018 年 6 月 6 日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公司信息化建设项
目已按计划建设完毕,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节余资金为人民币 26,989.28 元(累
计利息收入),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的 1%。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14 日已完成上
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销户手续,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7,767.34 万元。

    (二)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 31,140.69 万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次募集资金尚未开始使用,账户余额 31,140.69 万元。

    三、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现金管理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合理
利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
更多的投资回报。

    2、额度及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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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5,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在该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
集资金专户。

    3、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品种为发行主体是商业银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
险理财产品,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
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低风险理财产品,闲置募集资金拟投资的产品须
符合以下条件: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上述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
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
公告。

    4、投资决议有效期

    该决议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1)下一笔新的授权额度得到批复,或
(2)2023 年 6 月 30 日两者中较早之日有效,额度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5、实施方式

    公司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行使投资决策权并
签署相关文件,由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四、现金管理的风险及控制措施

    现金管理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
生变化的影响,存有一定的系统性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控制风险: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理财产品进行投资。公司董
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投资额度内组织签署
相关合同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门将实时关注和分析
理财产品投向及其进展,一旦发现或判断存在影响理财产品收益的因素发生,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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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及时报告公司董事长,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
资金的安全。

    2、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审计、监督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
定期对所有理财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
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3、董事会应当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
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监管部门规定,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投
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五、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以及正常经营的情
况下,本着审慎原则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
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4月1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
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1)下一笔新的授权额度得到批复,或(2)2023年6月30日两者中较早之日有
效,额度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议并讨论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25,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
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公司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符合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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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全体股东利益。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存在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就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我们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5,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3、监事会意见

    公司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发表如下意见:

    在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 25,000 万元的暂时闲
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能
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5,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该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1)下一笔新的授权额度得到批复,或(2)
2023 年 6 月 30 日两者中较早之日有效,额度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对此
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
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况。

    中信证券同意安奈儿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5,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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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庄子听                梁勇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4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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