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利谱: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核查报告2019-04-19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核查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作为深圳市三
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利谱”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
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对
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的具体
情况如下:
一、保荐机构进行的核查工作
国信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注
册会计师等人员交谈,查询了募集资金专户,查阅了审计报告、会计师前次募集
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以及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从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
募集资金的用途、募集资金的信息披露情况等方面对其募集资金制度的完整性、
合理性及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数额和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649 号文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0,000,000.00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
币 19.12 元。公司本次发行 A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82,400,000.00 元,扣
除 发 行 费 用 人 币 36,636,000.00 元 后 ,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共 计 人 民 币
345,764,000.00 元。该项集资金已于 2017 年 5 月 22 日到位,已经天健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天健验[2017]3-49 号《验资报告》。
(二)2018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期末余额
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资金 3,023.89
万元,其中:以前年度累计投入 364.80 元,2018 年度投入 2,659.09 万元。累
计收到的银行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400.45 万元,其中以前年度累计
收到的银行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160.56 元,2018 年度收到的银行利息
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239.89 万元。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
专户余额(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169,529,650.04 元。
三、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
的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
《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 2015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三
利谱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
证专款专用,并连同保荐机构分别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北京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
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首次公开发行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账户类型 截止日余额 备注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 73010122001442186
专户 16,602,000.02 活期
公司深圳分行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 20000017192200016
专户 152,927,650.02 活期
公司深圳分行 563957
合计 169,529,650.04
四、募集资金项目的使用情况
(一)2018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34,576.4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659.09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023.89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是否已变 截至期末 项目达到 项目可行
募集资金 截至期末 本年度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 更项目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投 投资进度 预定可使 是否达到 性是否发
承 诺投资 累计投入 实现的
资金投向 (含部分 总额(1) 入 金额 (%) 用状态日 预计效益 生重大变
总额 金额 (2) 效益
变) (3)=(2)/(1) 期 化
承诺投资项目
宽幅偏光片生产线建 否 2020 年 5
34,576.40 34,576.40 2,659.09 3,023.89 8.75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设项目 月 31 日
补充营运资金 否 - - - - - -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34,576.40 34,576.40 2,659.09 3,023.89 8.75 - - -
超募资金投向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不适用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不适用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不适用
合计 34,576.40 34,576.40 2,659.09 3,023.89 8.75
“宽幅偏光片生产线建设项目”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3,023.89 万元,项目于 2017 年 5 月开工建设,
因前期边坡支护工程涉及林地使用,审批林地使用指标等所花时间较长,导致项目工程实施进度有所延缓。除上述情况外,
目前项目建设正在正常进行中。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
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8 日在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2019 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2019 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宽幅偏光片生产线建设项目延期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切合实际情况将“宽幅偏光片生产线建设项目”的建设完工时间延长
至 2020 年 5 月 31 日。项目具体内容不变。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9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宽幅偏光片生产线建设项目延期的公告》。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 不适用
变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 不适用
及使用进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不适用
施地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不适用
施方式调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 不适用
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8 年 8 月 16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018 年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2018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15,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
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 不适用
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要求进行专户存储,并用于募投项目后续投入。
用途及去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 不适用
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
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宽幅偏光片生产线建设项目”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3,023.89 万元,项目于 2017 年 5 月开工建设,因前期边坡支护工程涉及林地使
用,审批林地使用指标等所花时间较长,导致项目工程实施进度有所延缓。除上
述情况外,目前项目建设正在正常进行中。
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8 日在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2019 第二次会议和第三
届监事会 2019 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宽幅偏光片生产线建设项目延期的
议案》,会议同意公司切合实际情况将“宽幅偏光片生产线建设项目”的建设完
工时间延长至 2020 年 5 月 31 日。项目具体内容不变。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9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
网披露的《关于宽幅偏光片生产线建设项目延期的公告》。
除上述情况外,本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公司本年度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没有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
原因及其情况
公司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变更的情况。
(五)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本年度无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六)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8 年 8 月 16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018 年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2018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15,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
用账户。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要求进行专户
存储,并用于募投项目后续投入。
五、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年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8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公
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七、会计师对 2018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董事会《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发表意见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
2018 年度《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募
集资金 2018 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八、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2018 年度,公司严格执行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
度,有效地执行了三方监管协议,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情况。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核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何雨华 金 蕾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4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