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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利谱: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0-03-31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监事:
     2019 年,公司监事会在全体监事的共同努力下,根据《公司法》、《证券
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
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积极有效地开
展工作,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
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2019年监事会工作情况
    (一)2019年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五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19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2019年第一次会议,会议应到监
事3人,实到监事3人。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 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
2019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股东未来三年(2019-2021 年)分红回报规划

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宽幅偏光片生产线建设项目延
期的议案》、《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
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

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的议案》、《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关于切实履行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的承诺>的
议案》、《关于批准与张建军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关联交易议案》、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2、2019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2019年第二次会议,会议应到监
事3人,实到监事3人。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3、2019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2019年第三次会议,应到监事3

名,实到监事3名。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继续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4、2019年10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2019年第四次会议,应到监事3

名,实到监事3名。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关于
控股子公司将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转让给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5、2019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2019年第五次会议,应到监事3
名,实到监事3名。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
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修订稿)的议案》、《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
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二)2019年,在公司全体股东的大力支持下,在董事会和经营层的积极配

合下,监事会列席了历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参与公司重大决策的讨论,依
法监督各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和会议召开程序。
    (三)2019年,监事会密切关注公司经营运作情况,认真监督公司财务及资
金运作等情况,检查公司董事会和经营层职务行为,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行为的
规范。

    二、监事会对公司2019年度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19年公司监事会成员共计列席了2019年的5次董事会会议,参加了1次股东
大会。对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
的执行情况、董事、经理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全过程的监督和检

查。监事会认为:2019年度公司决策程序合法有效,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能够
得到很好的落实,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完善,形成了较完善的经营机构、决策机构、
监督机构之间的制衡机制。公司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2019年的工作
中,廉洁勤政、忠于职守,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各项规章制

度,努力为公司的发展尽职尽责,圆满完成了年初制定的各项任务;2019年度没
有发现董事、经理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或损害本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成员通过审议公司年度报告,审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等方式,对

公司财务运作情况进行检查、监督。监事会认为:2019年度公司财务制度健全,
各项费用提取合理。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的财务报告进
行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认定公司会计报告符合《公司会计准
则》的有关规定,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3、审核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
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作情况。
    4、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2019年,公司出售和购买资产,均按照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的规定,依照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决策权限,严格履行了审批程序。通过对公司

2019年交易情况进行核查,未发生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
况。
    5、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2019年,公司没有发生关联交易,未发现利用关联交易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
行为。

    6、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2019年,公司没有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的情况。
    7、关于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认为:公司认真按照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

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未发现募集资金使用不当的情况,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
益的情况发生。公司董事会出具了《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经核查,该报告符合《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及相关格
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8、对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上述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
况。
三、监事会2020年度工作计划
    2020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履行监事会职责,监督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督促

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有效运行,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维护好公司及
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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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 事 会

                                              2020 年 3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