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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利谱: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涂成洲)2021-03-18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涂成洲)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等的规定,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了独
立董事的权利,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
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
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0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0 年,公司共召开 7 次董事会、4 次股东大会;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
对出席的董事会审议的所有议案,本人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报告期内本人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
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

   2020 年,本人出席董事会的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董事会会议召开次数                           7

  姓名      应出席   现场出席   通讯方式    委托出       缺席次   是否连续两
              次数     次数     参加次数    席次数         数     次未亲自出
                                                                      席

 涂成洲          7      6           1         0            0          0

    本人作为公司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对 2020 年召开的各
次会议,认真审议并提出若干合理性建议和意见。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报告期内,
就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进行了认真审议,并以严谨的态度,独立、公正地
行使表决权,对相关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时间                届次                          事项
 2020 年 2 月 19 日   第三届董事会 2020 年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
                          第一次会议         2020 年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
                                             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
                                             第三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一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0 年 3 月 30 日   第三届董事会 2020 年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次会议         2020 年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
                                             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
                                                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2020 年 6 月 23 日   第三届董事会 2020 年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
                          第四次会议         2020 年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
                                                        立意见》
 2020 年 7 月 10 日   第四届董事会 2020 年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
                          第一次会议         2020 年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
                                                        立意见》
 2020 年 8 月 25 日   第四届董事会 2020 年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
                          第二次会议         2020 年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
                                                        立意见》
2020 年 10 月 26 日   第四届董事会 2020 年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
                          第三次会议         2020 年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
                                                        立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情况
    2020 年,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内
部控制和财务状况;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
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
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监督。
    2020 年,本人对经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进行了认真审阅,并运用专业知
识,在董事会决策中发表专业意见。对涉及公司利润分配、重大交易等重大事项
发表专业意见。
     2、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进行监督。
    2020 年,本人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格执行信息披露,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
准确、及时、完整。
    五、其他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4、未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
    5、未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等。
    六、联系方式
    E-mail:tuchengzhou@163.com
    以上是本人在 2020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公司董事会、高层管理及相
关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配合和大力支持,在此表示衷心
感谢!




                                                 独立董事:涂成洲
                                                 2021 年 3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