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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利谱: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2022年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4-26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 2022 年第四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2022 年第四次会议,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
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
就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
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公司已按时全
部归还前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
者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超过十二个月,
且过去十二个月内未进行风险投资,公司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期间不进行风险投资、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仅限于与
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
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
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4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
帐户。

    二、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是经过审慎考虑作
出的决定,有利于子公司可持续稳定发展,能够进一步增强公司盈利能力,符合
公司的长远利益。本次收购所需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
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表决程
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我们同
意公司本次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事项。


独立董事签字:涂成洲、胡春明、郭晋龙




                                                       2022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