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隆雅图: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马勇)2018-04-25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2017 年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关
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
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充
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维护公司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尤
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 2017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述职如下:
一、 会议出席情况
2017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
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一)会议出席情况
公司 2017年度召开了9次董事会会议,本人按时出席8次,一次委托楚修齐
董事表决;参加了4次股东大会。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本人均
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 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1、2017年8月22日,在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上,对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对外担保及关联方
资金往来情况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在 2017 年 9 月 26 日,在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上,对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指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发表了独立意见。
3、在 2017 年 11 月 8 日,在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对
向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发表了独立意
见。
三、 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
2017 年度,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对公司 2017 年经营活动情况进行了认
真的了解和查验,通过参加董事会会议等方式定期或不定期地主动到公司了解业
务经营情况、内部控制情况、高管履职、发展战略制定和执行情况等,积极参与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战略委员会的工作;认真听取相关人员汇报,
主动调查、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所做的工作
2017 年,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深入了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
和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公司财务状况、发展战略等,并持续关注公
司经营发展和治理情况,本人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
权,积极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同时,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
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
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
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
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五、 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审计、薪酬与考核、战略、提名四个专门委员会。报告期
内,本人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参加了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并
就公司的内部审计、内部控制、年度报告、季报、中期报告等定期报告事项进行
了审阅。按照《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工作细则》等
相关制度的规定,在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对
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进行认真审阅。勤勉尽责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
能和监督作用。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审查了证券事务代表的任
职资格;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为公司制定发展战略规划等事项提出建议。
六、其他事项
2017 年度,公司运营情况良好,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
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故 2017 年度本人
未提议召开董事会、未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未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
咨询机构、未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2018年,本人将继续履行诚信与勤勉义务,以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
发展提供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参考,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 马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