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78 证券简称:元隆雅图 公告编号:2018-025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为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事项的参与 度,本次股东大会就中小投资者对有关议案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即 中小股东)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 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与网络 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2018年5月16日下午1:00在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 内大街338号港中旅维景国际大酒店写字楼12层公司会议室召开;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16日上午9:30至11:30, 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 年5月15日下午15:00至2018年5月16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孙震先生主持,公司的部分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 召开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授权委托的代理人)共24名,所持股份52,318,500 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总股份的68.2962%。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 及股东代表19人,所持股份为52,309,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68.2840%;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5人,所持股份为9,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 的0.0121%。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出席了现场会议。 2、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共 11人,代表股份245,178股,占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0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6人,代表股份235,878股,占本次会议股权 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3079%;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人,代表股份 9,300股,占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0121%。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1.本次会议采取了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审议通过《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52,312,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85%; 反对 6,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5%;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239,178股赞成,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528%;6,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472%;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 东授权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 3、审议通过《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52,312,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85%; 反对 6,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5%;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239,178股赞成,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528%;6,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472%;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 东授权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 4、审议通过《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52,312,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85%; 反对 6,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5%;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239,178股赞成,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528%;6,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472%;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 东授权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 5、审议通过《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 52,312,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85%; 反对 6,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5%;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239,178股赞成,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528%;6,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472%;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 东授权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2,312,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80%; 反对 6,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0%;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238,878 股赞成,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4304%;6,3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696%;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殊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 东授权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该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自然人股东及其控制的企业 应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股东中,元隆雅图(北京)投资有限公司、孙震、王威、 杨平生、岳昕、李娅、刘岩为关联股东,予以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的股东合计持 有 49,210,017 股,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合计 3,108,483 股。 表决情况:同意 3,100,083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298%; 反对 6,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30%;弃权 2,400 股,占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72%。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236,778 股赞成,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5739%;6,0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472%;2,4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789%。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 东授权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52,312,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85%; 反对 6,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5%;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239,178股赞成,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528%;6,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472%;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 东授权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 2018 年度委托理财计划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2,312,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85%; 反对 6,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5%;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239,178股赞成,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528%;6,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472%;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 东授权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住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2,312,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80%; 反对 6,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0%;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238,878 股赞成,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4304%;6,3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696%;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殊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 东授权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2,312,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80%; 反对 6,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0%;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238,878 股赞成,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4304%;6,3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696%;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殊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 东授权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冯继勇、代贵利 3、结论性意见:律师认为,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 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5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