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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元隆雅图:监事会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2018-10-30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

                         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对本
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相关事项进行
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本次预留部分授予方案与公司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相符。
   2、本次拟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具备《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
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
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激励对象中无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本次拟授予限制性
股票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满足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
   3、董事会确定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中有关授权日的规定。
   4、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确定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及《激励计划(草案)》中的有关规定。
   5、公司和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公司
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成就。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以 2018 年 10 月 29 日为预留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
的 35 名激励对象授予 24.88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11.58 元/股。
(以下无正文)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 年 10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