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隆雅图: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2018-10-30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878 证券简称:元隆雅图 公告编号:2018-068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2018 年 10 月 29 日,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18 年 10 月 25
日以邮件形式送达全体监事)。公司监事应到 3 人,实到 3 人,符合法定人数。
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会议由监
事会主席李娅主持。
二、决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
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相
关规定,在公司实施 2017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公司董事会需对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根据 2017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4 元人民币现金,
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7 股。调整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限
制性股票预留部分授予总数由 26.19 万股调整为 44.523 万股,本次激励计划限
制性股票数量的调整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我们
同意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调整。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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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以及
公司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限制性
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拟以 2018 年 10 月 29 日为授予日,向 35 名激励对象
实际授予 24.88 万股限制性股票(“本次授予”),与调整后的预留限制性股票数
的差额 19.643 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再授予,该等差异情况未违反《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会对本次授予构成法律障
碍。本次授予价格为 11.58 元/股。授予价格不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一)本次
授予董事会决议公布前 1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50%;(二)本次授予董
事会决议公布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或者 1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
价之一的 50%。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已经按照相关要求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预留限制性股
票的授予条件成就,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18 年 10 月 29 日,该授予日
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限制性
股票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公司及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禁止授予权益的情形,激励对
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监事会同意确定 2018 年 10 月 29 日为授予日,并同
意以 11.58 元/股的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35 名激励对象授予 24.88 万股预留
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 100%。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份授予激励
对象名单的议案》
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初步核查后,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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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激励计划预留股份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监会或其派出机构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
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或其派出机构予以行政处罚的,符合《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主体资
格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 100%。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10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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