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隆雅图: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2019-04-19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
作为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隆雅图”、“公司”
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
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文件的规定,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
君安”、“保荐机构”)对元隆雅图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事项进行了核查,
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的自查情况
公司对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内部控制的相关规则,依据公司实际情况,认
真核查了其组织机构建设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情况、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
员会工作情况,并重点对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内幕交易的内部控制、募集资金
管理的内部控制、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对外担保的内部控制、重大投资的内部
控制等事项进行了自查,并根据自查结果填写了《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通过查阅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
议的相关资料,查阅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其他相关内部控制制度以及各项
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与公司相关人员沟通交流等方式,结合《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
司填写的《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进行了逐项核查。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元隆雅图已按照要求对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制
度的落实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填写了《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元隆雅图填
写的《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其对深圳证券交易
所有关内部控制相关规则的落实情况。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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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
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徐可任
保荐代表人(签字):
刘启群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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