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拟续聘 2020 年度审计机构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 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致同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 (此页无正文,为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 拟续聘 2020 年度审计机构意见的签字页) 审计委员签署: 宋昭菊 刘红路 金永生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 2020 年 4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