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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元隆雅图:关于延期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取消部分议案并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2020-12-19  

                             证券代码:002878      证券简称:元隆雅图   公告编号:2020-074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取消部分议案并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原定于 2020 年 12 月 24 日召开 2020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的《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0 年 12 月 18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元隆雅图(北京)投资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北投资”)提交的《关于提请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
份有限公司增加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根据《公司章程》
第五十四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雅北投资持有公
司股份 98,26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4.36%,符合向股东大会提交临时提案
的主体资格。
    本着提高决策效率、减少会议召开成本的原则,雅北投资提议将已经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回购注销 2017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
的议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表决。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披露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编号:2020-072)。公司董
事会认为,雅北投资作为提案人向股东大会提出临时议案的申请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中的有关规定,提案内容属于公司股东大
会职权范围,提案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提案提交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同时,拟取消原股东大会通知中的《关于回购注销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
案》,同时增加《关于调整回购注销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取消及新增
提案的名称和原因如下:
    1、取消议案的名称:
   (1)《关于回购注销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新增提案的名称 :
   (1)《关于调整回购注销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
   (2)《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3、原因:
   鉴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注销 2017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
<公司章程>的议案》,使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的《关于回购
注销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
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的内容发生了变化,故需取消原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回购注销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原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提请审议的《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的议案》保持不
变。
    除增加上述提案及延期召开股东大会外,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通知的会议召开方式、地点等相关事项均保持不变。现将更新后的有关 2020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决定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和要求。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12 月 28 日(星期一)上午 10: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 年 12 月 28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 年 12 月 28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 年 12 月
28 日 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20 年 12 月 21 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0 年 12 月 21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
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内大街 338 号港中旅维景国际
大酒店写字楼 12 层公司大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审议《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的议案》。
    该提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
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    审议《关于调整回购注销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
   3.    审议《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 2、3 提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
详见同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
告》。
    上述提案 3 为特别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提案 1 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审议时关联股东需
回避表决。上述所有议案均需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
中小投资者指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备注
    提案编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码
                                                            目可以投票
    100       总提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的议案》                      √
              《关于调整回购注销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2.00                                                         √
              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
   3.00                                                         √
              议案》
注:备注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自然人股东应由本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自
然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本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自然人股东出具的书面授权
委托书(附件 2)、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
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法人代表的身份证、法人授权委
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的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
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股东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的,
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办理登记手续时,除须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
提交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北京元隆
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加会议回执》(附件
3),连同登记资料,于 2020 年 12 月 22 日 17:00 前送达公司证券事务部。信函
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内大街 338 号港中旅维景国际大酒店写字楼 12
层,邮编:100053(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信函或传真方式以 12 月
22 日 17:00 前到达本公司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0 年 12 月 22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7: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内大街 338 号港中旅维景国际大酒店写
字楼 12 层公司前台。
    4、会务联系方式
   会务常设联系人: 魏晨
   联系电话:010-8352 8822
   传真:     010-83528255
   邮箱:ylyato@ylyato.cn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内大街 338 号港中旅维景国际大酒店写字楼
12 层,邮编 100053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
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六、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19 日
附件 1:

                   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2878,投票简称:元隆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
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
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
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
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 年 12 月 28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0 年 12 月 28 日 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

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全部议案的表决权(若

仅授权表决部分议案或对议案有明确同意、弃权或反对授权的请注明)。本人已

在会前仔细阅读相关会议议案及附件,对各项议案均表示同意。

    委托股东名称:

    身份证号或人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

    受托人姓名和身份证号: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日期:

    委托人对会议审议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委托

人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备注
    提案编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码
                                                            目可以投票
    100        总提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的议案》                    √
               《关于调整回购注销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2.00                                                        √
               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
   3.00                                                        √
               议案》
   注:
   1、 请在选项中打√;
   2、 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自签发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日。




                                           股东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 3: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加会议回执


    截至 2020 年 12 月 24 日,本人/本单位持有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

公司股票,拟参加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姓名或名称(签                     身份证号/企业营

字或盖章)                         业执照号

股东帐号                           持有股数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编

是否本人出席                       备注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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