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隆雅图:2020年董事会工作报告2021-04-06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由 7 名董
事组成,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
度的规定,切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董事会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
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积极推进董事会各项决议的实施,不断规范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确保董事会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现将公司董事会 2020 年度工作情况
汇报如下:
一、2020年度主要经营指标情况
2020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9.90亿元,同比增长26.65%;实现利润总额2.07
亿元,同比增长40.42%;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63亿元,同比增长
42.03%。
二、报告期内董事会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共召开12次会议,履行了董事会的重大决策职责,监事
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20年3月2日,公司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谦玛网络1,000万元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保证
担保的议案》。
2、2020年4月14日,公司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的议案》、《关于2020年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关于2020年度高级
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
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议案》、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
案》、《关于修订<公司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2020年度公
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共17
项议案。
3、2020年4月28日,公司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4、2020年6月22日,公司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向招商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0年度向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申请追加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共2
项议案。
5、2020年8月27日,公司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向星
展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共3项议案。
6、2020年9月25日,公司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谦玛网络2,000万元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保证
担保的议案》。
7、2020年10月28日,公司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度向民生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共2项议案。
8、2020年11月10日,公司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共4项议案。
9、2020年11月26日,公司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数量及回购价
格的议案》、 关于回购注销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三个解锁期可
解除限售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个解锁
期可解除限售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共6
项议案。
10、2020年12月7日,公司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北京有花果文化传媒有限公司60%股权及签署相关交
易协议的议案》、《关于北京有花果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
的议案》、《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议案》共4项议案。
11、2020年12月18日,公司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注销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退休人员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的第三个解锁期可解除限售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
程>的议案》、《关于取消部分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的议案》、《关
于延期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共5项议案。
12、2020年12月29日,公司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收购北京有花果文化传媒有限公司60%股权的议案》。
(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1、战略委员会会议情况
本报告期内,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召开了2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20年12月4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战略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收购北京有花果文化传媒有限公司60%股权及签署相关交易协议的议
案》;
(2)2020年12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战略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终止收购北京有花果文化传媒有限公司60%股权的议案》。
2、提名委员会会议情况
本报告期内没有相关事项涉及到提名委员会,本报告期未召开提名委员会。
3、审计委员会会议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积极履行职责。2020年,审计委员会审查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审核
了公司所有重要会计政策,定期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督促和指导内审
部门对公司财务管理运行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和评估。审计委员会就下
列事项开展工作:(1)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度审计报告编制进行沟通与交流;
(2)与公司审计部就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与执行保持沟通;(3)审议公
司内审部门提交的季度工作报告和工作计划、年度工作计划;(4)对会计师事
务所的工作进行评价,并向董事会提出续聘建议。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内控制
度体系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适应公司当前实际经营状况的需求,
并且能够切实有效的执行。
本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4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20年4月4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19年度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2020年4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3)2020年8月17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半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内部
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4)2020年10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情况
本报告期内,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召开了4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20年4月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薪酬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2020年度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关于2020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的议案》;
(2)2020年11月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
播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0年11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薪酬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三个解锁期可
解除限售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个解锁
期可解除限售的议案》。
(4)2020年12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薪酬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退休人员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三个
解锁期可解除限售的议案》。
(三)完善公司法人治理情况
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以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均能严格按照相关规章制度规范地召开,
各位董事均能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勤勉尽责,公司治理结构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董事会积极贯彻落实各项决议,运作规范;董事会认真履行自身职责,
监督企业执行公司章程、各项议事规则等规定,进一步规范了企业运营,完善了
内控体系建设。在全面落实治理各项活动的同时,董事会持续加强了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治理和监管法律法规的学习,进一步提高了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和履职能力。
公司董事会监督和指导经营管理层按照年初制定的经营指标,面对竞争日趋
激烈的市场环境,加大项目开发力度、深度拓展市场,取得了较好的经营业绩。
(四)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下设证券部认真做好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协调
公司与证券监管机构、股东及共同控制人、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媒体等之间
的信息沟通。加强了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促进了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互动
关系,不断提升了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投资价值,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努力实
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的战略管理行为。
(五)信息披露情况
2020 年,董事会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发布三会决议、定期报告、临时公告等
149 份,切实地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最大
程度地保护投资者利益。
(六)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公司的三名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勤勉尽责,按时
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对历次
董事会会议审议的议案以及公司其他事项均未提出异议。
三、董事会2021年工作重点
2021 年,秉持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在考虑宏观经济形势和市场环境的情
况下,公司将持续保持健康稳健的发展态势,争取完成年度任务目标,同时董事
会还将大力推进以下工作:
1、将继续提升公司规范运营和治理水平。公司董事会将根据需要进一步完
善公司相关的规章制度,促进公司董事会、经营层严格遵守;继续优化公司的治
理机构,提升规范运作水平,为公司的发展提供基础保障,建立更加规范、透明
的上市公司运作体系。同时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坚持依法治企。完善内控管控流
程,落实风险防范机制,保障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2、扎实做好董事会的日常工作。公司董事会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并强化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投资者电话、投资者邮箱、投资者互
动平台、现场调研等多种渠道加强与投资者特别是机构投资者的联系和沟通。合
理、妥善地安排机构投资者、新闻媒体等特定对象到公司现场参观、座谈、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