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隆雅图: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元隆雅图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购买与出售资产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2021-05-06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购买与出售资产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拟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上海谦玛网络有限公司 4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
次交易”)。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作为上市公
司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对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
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在 12 个月内
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
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
计计算的范围。中国证监会对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累计
期限和范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
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
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相关
规定,最近十二个月内,上市公司不存在与本次交易标的资产同一交易方所有或
者控制、从事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的重大资产购买、出售交易,不存在需要
纳入累计计算范围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
有限公司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购买与出售资产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财务顾问主办人签名:
柴国恩 陈思远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4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