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作为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隆雅图”、“公司” 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 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 务》、《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 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2022 年)》等文件的规定,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国泰君安”、“保荐机构”)对元隆雅图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 相关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专项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688 号文《关于核准北京元隆 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 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于 2017 年 5 月 25 日采用全部向二级市场投资者定价配售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 行了普通股(A 股)股票 1,884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4.48 元。截至 2017 年 5 月 25 日,公司共募集资金 27,280.32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4,525.74 万元后, 募集资金净额为 22,754.58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出具致同验字(2017) 第 110ZC0184 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 23,260.21 万元 1 (含募集资金专户利息净收入投入 508.84 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 45.54 万元 (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 42.33 万元)。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21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集投项目 45.54 万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23,305.75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以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运营中心扩建项目 3,245.62 万元; (2)以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促销品电商平台建设项目 1,248.81 万元; (3)本年度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创意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45.54 万元,累计 投入 976.84 万元(含利息收入净额投入 42.33 万元); (4)以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 6,510.45 万元(含利息收入 净额投入 10.45 万元); (5)以募集资金累计支付上海谦玛网络 60%股权收购款 11,324.03 万元(含 利息收入净额投入 498.39 万元)。 综上,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 23,305.75 万元(含募集 资金利息净额累计投入 551.17 万元),扣除募集资金利息后累计投入 22,754.58 万元,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 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制定了《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使用、投向 变更、管理与监督等内容。 根据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从 2017 年 5 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 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会同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于 2017 年 5 月分别与北京银行磁器口支行、招商银行宣武门支行签署了《募 2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 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 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北京银行磁器口支行专户和招商银行北京宣武门 支行专户募集资金均已使用完毕,分别于 2020 年 4 月和 2021 年 8 月销户。 三、2021 年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3 2021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 22,754.58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5.54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1,324.03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3,305.75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49.77% 是否已变 截至期末投资 截至期末累 项目达到预 更项目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投 进度(%) 本年度实现的 是否达到预 项目可行性是否 承诺投资项目 计投入金额 定可使用状 (含部分 诺投资总额 总额(1) 入金额 (3)=(2)/ 效益 计效益 发生重大变化 (2) 态日期 变更) (1) 1、运营中心扩建项目 是 11,002.79 3,245.62 - 3,245.62 100.00 已变更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2、促销品电商平台建 是 4,317.28 1,248.81 - 1,248.81 100.00 已变更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设项目 3、创意研发中心建设 否 934.51 934.51 45.54 976.84 100.00 2021 年 2 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项目 4、补充流动资金及偿 否 6,500.00 6,500.00 - 6,510.45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还银行借款 5、上海谦玛股权收购 是 - 11,324.03 - 11,324.03 100.00 2018 年 11 月 6,594.70 是 否 项目 合 计 - 22,754.58 23,252.97 45.54 23,305.75 - - 6,594.70 - - 创意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主要投入是新增设计研发人员的薪酬,因招募符合公司业务要求的研发设计人才和设计师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对客户所属行业特性、偏好和市场流行趋势的熟悉均需要一定时间条件,故而延期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该次延 4 期变更已经 2019 年 8 月 27 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 事及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无 本公司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募集资金投资回报,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及公司投资进展 等因素,经 2018 年 9 月 3 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 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并于 2018 年 9 月 19 日经本公司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通将“运营中心扩建项目”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余额 8,082.94 万元以及“促销品电商平台建设项目”尚未投入的 募集资金余额 3,241.09 万元(截至 2018 年 11 月 4 日,含存放期间产生的利息),合计募集资金余额 11,324.03 万元变更用于支付收购上海谦玛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谦玛网络”)60%股权的部分现金对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无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情况 无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并已注销募集资金相关专用账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注:调整后投资总额和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存在一定差异,系公司变更的募集资金在存放期间产生的利息 5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募集资金投资回报,2018 年度公司根据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及公司投资进展等因素,将“运营中心扩建项目”尚未 投入的募集资金余额 8,082.94 万元以及“促销品电商平台建设项目”尚未投入的 募集资金余额 3,241.09 万元(截至 2018 年 11 月 4 日,含存放期间产生的利息), 合计募集资金余额 11,324.03 万元变更用于支付收购上海谦玛网络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简称“谦玛网络”)60%股权的部分现金对价。 该次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事项已经 2018 年 9 月 3 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 机构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并于 2018 年 9 月 19 日经本公司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决议通过。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6 2021 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变更后项目拟投 项目达到预 本年度实际 实际累计投入 投资进度(%) 本年度实 是否达到预 项目可行性是否 变更后的项目 对应的原项目 入募集资金总额 定可使用状 投入金额 金额(2) (3)=(2)/(1) 现的效益 计效益 发生重大变化 (1) 态日期 运营中心扩建项目 谦玛网络股权收 促销品电商平台建 11,324.03 - 11,324.03 100.00 2018 年 11 月 6,594.70 是 否 购项目 设项目 合 计 - 11,324.03 - 11,324.03 - - 6,594.70 - - 本公司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募集资金投资回报,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及公司投资进展等 因素,经 2018 年 9 月 3 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 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并于 2018 年 9 月 19 日经本公司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将“运 营中心扩建项目”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余额 8,082.94 万元以及“促销品电商平台建设项目”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余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 额 3,241.09 万元(截至 2018 年 11 月 4 日,含存放期间产生的利息),合计募集资金余额 11,324.03 万元变更用于支 付收购上海谦玛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谦玛网络”)60%股权的部分现金对价。具体内容详见 2018 年 9 月 4 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项目用于收购上海谦玛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6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 048)。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 无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7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情况 创意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主要投入是新增设计研发人员的薪酬,因招募符合公 司业务要求的研发设计人才和设计师对客户所属行业特性、偏好和市场流行趋势 的熟悉均需要一定时间条件,故而延期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该项目已于 2021 年 2 月完成。 该次延期变更已经 2019 年 8 月 26 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 意见。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1 年度,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2 年)》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 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元隆雅图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2022 年)》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元隆雅图对募集 资金进行专户储存和专项使用,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披露情况一致,并履行 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 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其他 2021 年,国泰君安原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徐可任先生因个人原因离职,无 法继续履行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的持续督导工作,国泰君安委派保荐代表 人魏鹏先生接替徐可任先生继续履行募集资金使用持续督导工作。 (以下无正文) 8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 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魏 鹏 保荐代表人(签字): 刘启群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