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隆雅图:监事会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2022-12-17
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管理办法》”)、《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以下简称“《期权激励计划》”)及《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的规章制度,作
为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监事会,我们对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注销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的审核意
见
1、首次授予的第一期股票期权注销原因及数量
公司 2020 年首次授予的第一期股票期权行权期已届满,其中 29 名激励对
象未在行权期内完成行权,按照《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所涉及的
865,951 份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2、首次授予的第二期及预留授予第一期注销原因及数量
根据《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首次授予的第二期股票期权行权条件 为: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以 2019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
基数,2021 年净利润增长不低于 30%;预留授予的第一期股票期权行权条件为:
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以 2019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
基数,2021 年净利润增长不低于 30%。因公司 2021 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
达到上述行权条件,根据《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对上述首次授
予的第二期股票期权及预留授予的第一期股票期权所对应的 2,336,360 份股票
期权进行注销。
3、触发《期权激励计划》的异动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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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根据《期权激励计划》中“第十三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 ”之
“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规定,由于 27 名激励对象出现离职等激励
计划中规定的异动情形,公司决定对其在激励计划中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
期权 958,780 份进行注销。
综上,本次注销共计 4,161,091 份股票期权。
公司本次对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注销程序合法、合规。
监事会同意公司按照《期权激励计划》及相关程序对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部分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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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的签字页)
监事签字:
李娅 郑卫卫 刘岩
2022 年 12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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